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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3日在盘锦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邴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2005年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实地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010件,审结37003件。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35件,审结4035件。2009年度市中院审判质效和队伍建设工作,经省高院考评排名全省第7位。
    (一)围绕服务大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促进平安盘锦建设。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大刑事审判工作力度。五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76 件,审结770件,判决罪犯1324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罪犯 17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495人。一是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大要案审判。如审理的我市有史以来涉案毒品数量最大、人数最多、社会危害极大且跨国跨区域的杜金玲等14人贩毒案以及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刘锡钢绑架3名少年案等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三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五年共免予刑事处罚19人,判处缓刑、管制、单处附加刑237人。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平安盘锦建设,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大力加强少年法庭建设,做好未成年人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
    积极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商事审判工作始终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543件,审结 2484 件。一是认真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和知识产权纠纷等维权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和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注重保护当事人特别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二是注重审理涉农案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对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地征收补偿及销售假冒伪劣农用物资坑农、害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三是稳妥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等案件,促进企业资本优化配置,保障国有企业顺利改制。在审理的涉及财产额巨大、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众多的盘锦乙烯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中,针对化工企业不宜停产,企业亏损不断加大,债权人不配合等问题,我院多方协调,使破产企业资产得到及时变现,2000余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最大限度受偿,取得了债权人和职工无一上访的良好效果。四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并把调解贯穿于办案的始终,达到了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五年共调解(含撤诉)结案792 件,占结案的31.9%。
    认真审理行政案件,妥善解决“官民”争议。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保护和监督”并举、“支持和维护”并重的原则,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五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85件,审结175件。一是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维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撤销或确认,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探索新时期符合行政审判特点的工作机制,确立协调与裁判相结合的审判方式,力求案结事了。三是努力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确保行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建立和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及时得到赔偿。五年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审结2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坚持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五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1件,执结482件,执行标的额9.9亿元。一是在用好用足现有的法定强制措施的同时,尝试了对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新的执行方法,促使其履行债务。二是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暨国家威慑机制网络,将案件信息上网,增加工作透明度,同时与有关机关、单位对接,形成信息共享,对不讲诚信、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制裁。三是将省、市委提出的解难题促和谐活动与全国法院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相结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23件执行积案依法执结。如2009年末市中院组织50余人前往吉林省图们市对最高院挂牌督办案件的执行标的物进行强制拆移,通过克服各种困难,适时采取强制措施,最终促成执行和解,得到了最高院和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四是建立了由19个相关部门组成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机构,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法院主办、多方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二)围绕改善民生,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告状难、申诉难和赔偿难等问题。一是开展“清理积案、纠正错案”专项活动,解决案件久拖不决和裁判不公等问题。共清理出诉讼积案29件,办结27件。二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建立健全院长接待日制度、信访责任倒查制度和信访工作考核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五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和当事人法律咨询10710人次,对上级机关交办的34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依法及时进行了妥善处理;圆满完成了全国、省、市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涉诉上访接待与奥运、国庆安保工作。三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两个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预先提示,促进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倡导马锡五审判方式,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和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送法下乡,巡回审判;组织开展了“百名法官进企业走乡村访农户”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提供了司法保障;加强司法救助,对农民工、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等确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免收诉讼费。五年共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60余万元,拨发救助资金80.1万元。四是认真审理再审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对申诉、申请再审理由充分、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五年共审查申诉案件393件,依法提起再审案件128件,审结122件,其中改判23件。受理省检察院对我院生效判决提起抗诉案件5件,审结5件,其中,维持原判3件,调解1件,发回重审1件。对监狱管理机关呈报的7547名确有悔改表现的服刑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促进了罪犯改造。
    (三)围绕公正效率,加强审判管理
    按照“抓管理、强素质、上水平”的工作安排,全方位加强对各部类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管理,切实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依托审判专业信息系统,对各类案件实行微机分案、审限跟踪、网上报结等全程监控。二是进一步完善质量效率考评制度。按照考评规定,对所有审结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三是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指导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对各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的文件,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对下监督指导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在开展庭审旁听评议活动的基础上,搭建信息化审判公开平台。2009年开通了盘锦法院门户网站和三级视频专网,实现了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
    (四)围绕提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狠抓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五年全市法院共有20个集体和6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班子和队伍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五年市中院收到锦旗63面、表扬信85封,捐赠各种扶贫赈灾款物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法官法》,组织开展了学历教育、各种培训及观摩庭和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五年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7期,培训法官986人次。三是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以树立法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举办法官大讲堂,开展书画展、主题歌会、体育比赛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五年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各种稿件530篇,与市电视台制作《法制视野》栏目60期。四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组织开展“读书思廉”、“家庭助廉”活动,不断强化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五年市中院有2人受到刑事处罚,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五)围绕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认真贯彻《监督法》,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汇报制度。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执法监督员对我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二是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五年共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情况》等六个专题报告,并依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积极办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对全国、省、市人大交办和人大代表关注的174件案件,及时办结和回复。四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自觉接受人大的评议和监督。同时,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五年共编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专刊48期,共13378份。
    二、五年工作的体会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两级法院必须坚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必须坚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和执行职能作用,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依法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宽严相济”、“调判结合”、“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政策及原则,力求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司法管理、加强司法保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文明、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们市中院开拓创新和与时俱进的五年,是以审判为主体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和发展的五年,是法官队伍素质和形象稳步提升的五年,是法治观念和司法理念不断更新进步的五年,是司法环境和司法机制进一步优化的五年。我们深知这一切成绩的取得,是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市法官及工作人员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两级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为民、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司法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在服务大局方面,能动司法的意识不强,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招法不够多,效果不够好。在司法为民方面,尽管出台了司法便民措施,但落实得还不够好,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形象不佳;有的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不深,办案粗糙拖沓,存在着生、冷、硬、横、推的问题;有的法官司法不廉、裁判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个别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违法违纪。在审判和执行工作方面,有的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有的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孤立执法、机械办案,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得不够好;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缓解,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亟待提升。在司法保障方面,有的基层法院法官断档、职级偏低、装备落后、经费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工作的创新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切实应对好、研判好、解决好这些问题。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及2010年的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司法公正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司法改革的要求推进机制建设,紧紧围绕两级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盘锦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2010年的工作安排是: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我们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一是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切实转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司法理念、审判方式和办案习惯,使审判和执行职能更加符合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发展需求。二是全面落实司法便民的各项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力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法为民所司。三是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强被害人司法救助、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纷争。
    (二)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司法能力。我们要全面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为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组织保障。一是抓教育提高学习力。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质。二是抓党建提高凝聚力。要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廉洁提高拒腐力。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从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四是抓作风提高公信力。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感情问题,不断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始终坚持狠抓机制建设,提高司法管理能力。我们要创新工作机制制度,全面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诉讼难、执行难、赔偿难问题,不断提高司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完善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严格执行制度,激发全体法官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建立完善司法公开机制。通过创办杂志和专刊、庭审网上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设立开放日、新闻发布等措施推进司法透明公开。三是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建立联动威慑、快速反应、立审执协调配合、上下级法院一体化等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院长和庭长接访、下访、走访等确有实效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化解息访难问题。
    (四)始终坚持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我们要着力解决影响基层和基础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强院和基层的前沿阵地作用。一是着力提高基层法官的司法能力。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优秀法官的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二是着力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创新监督指导的方式方法、范围程序,理顺工作关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保证审令、政令和警令畅通。三是着力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好编制、职级、遴选、交流、装备和经费等问题。四是着力推进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硬件和软件建设的力度,逐步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接受监督的能力。我们要通过保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实现司法公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实施意见》,做到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三是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继续做好旁听庭审、列席审判委员会和视察调研等工作。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各位代表:面对变化的新形势,面对发展的新机遇,面对稳定的新要求,面对自身的新任务,两级法院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平安、法治、和谐、富庶盘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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