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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2日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新航程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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