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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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3日在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盘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在中共盘锦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转型和四个转变”总体思路布局,聚焦“四个着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推动人大工作更加富有成效,顺利完成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市转型发展大局,着力助推新常态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主动服务保增长、调结构,全力助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
积极推进辽东湾新区和盘锦港建设。辽东湾新区和盘锦港的发展建设是提升盘锦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支撑,是我市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辽东湾新区发展规划》和《建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规划》的有效实施,定期对辽东湾新区、盘锦港主体工程及其运营功能配套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高举起辽东湾新区开放的旗帜,牢固树立以港强市理念,全面加快体制机制创新,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港口发展建设;要充分释放一类口岸的平台作用,全面完善口岸功能,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实现海关、商检等部门进驻联检大厦,提高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水平;要做好口岸经济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临港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港口金融、临港加工等产业,打造港口经济发展高地,使港口成为扩大开放、聚集要素、加快转型的强大引擎;要全力支持服务辽东湾新区和盘锦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不断增强盘锦转型发展的实力和竞争力。
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常委会始终把支持经济转型和保增长放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从集聚项目入手,从扩大投资发力,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培育落地,扩大和增强先进制造业、高端石化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项目的投资规模、力度和效益,构建促进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要素、政策资源、政府服务更多向实体经济集聚,推动我市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市县区要共同发力,明确政策、细化措施,确定目标、落实责任,尽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强劲态势;要直面矛盾、科学调度、破解难题,始终保持勇于担当、奋力拼搏的发展激情,狠抓经济健康运行,落实保增长各项措施,确保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增速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常委会围绕全市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创新和技术改造、中小企业发展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支持政府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连续三年对我市旅游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建议市政府要把旅游业发展作为推动盘锦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把我市旅游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组织人大专门委员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水产养殖、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文化产业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强调要挖掘增长潜力,培育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拓展发展空间,推动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
积极推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和预算,强调要依法编制全口径预决算,增强财政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要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增进民生福祉;要依法加大对政府公共投资、民生投入、重大项目投入等财政重点支出领域的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将2016年市本级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社保基金预算全部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积极筹建预算审查监督网络中心,推动 “在线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政府性负债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性贷款使用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举债决策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树立诚信政府良好形象。
(二)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推动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
常委会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广大群众新期待,抓住民生和权益保护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努力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聚焦推动民生项目建设和辽河口攻坚。民生项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2014年财政性民生支出和使用情况及2015年民生支出安排情况,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要充分发挥财政支出的重要作用,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依法科学编制财政支出预算,做到用于民生改善的财政支出总体上要高于当年财政增长水平,确保实现高水平民生改善,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物质支撑。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经济社会发展攻坚计划推进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加大力度实施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攻坚计划,进一步深化苇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增强辽河口内生发展动力;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着力改善辽河口发展条件;要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和集约化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加大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倾斜力度,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工程;要通过全市上下的合力攻坚,推动辽河口地区与全市其它地区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聚焦推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常委会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期盼,开展贯彻实施《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环保法》执法调研,认真办理关于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代表建议,围绕“加强流域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主题,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盘锦”活动。要求市政府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坚持绿色发展,构建适应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企业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要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和城乡绿化工程;要推进辽河口湿地退养还滩、湿地修复,保持生态完整性、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好国家自然保护区;要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加强我市沿海浅海海域生态保护和治理,积极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聚焦推动住有安居和行有安全。针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部分区块搬迁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的实际,常委会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相关报告,强调市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工程建设力度,扎实做好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工作和保障房建设工作,努力把棚改房和保障房建成质量过硬、群众信得过、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常委会采取专项调研与督办代表建议相结合、组织调研与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代表广泛参与了解情况与集中组织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利用近三个月时间,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充分肯定市政府在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上做出的努力,督促市政府加强统筹规划,继续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综合治理,切实解决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我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聚焦推动病有所医和劳有所得。常委会把增强实效作为检验监督工作的重要标准,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卫生工作,在连续两年对公共卫生工作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基层医疗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医保并轨、“一站式”报销和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规范基层医疗队伍建设,促进全市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均衡,方便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让人民群众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针对群众反映的非公有制企业和建筑行业劳动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严重超时劳动等问题,常委会围绕《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市政府切实依法保障劳动者切身利益,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劳动保障工作水平,加强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为全民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保障。
聚焦推动公正司法和社会和谐。常委会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对市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和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市法院要坚持顶层设计,确保盘锦推进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与中央改革精神相一致;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力求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效;要着力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求市检察院要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不断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确保执法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和检务保障建设,为规范司法行为提供有力保障。常委会继续开展代表旁听庭审,进一步促进各级法院案件审判的公开透明。针对当前民族宗教问题比以往更复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比以往更繁重的新形势,听取和审议相关专项报告,要求市政府必须站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我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发展。常委会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积极反映与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围绕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创新服务方式
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创新的着力点,一切工作都注重调动代表的积极性,一切活动都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有效激发了代表为民代言、依法履职的工作热情。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始终坚持重要工作向代表通报、重要会议邀请代表列席、重要活动吸收代表参加,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通过深化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增加基层代表列席人数,更多的基层声音进入了常委会决策。全年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0人次,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270余人次,提出建议意见近300条。特别是组织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与全市人民一道共同分享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共同分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幸福和荣耀。同时,围绕落实市委“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总体部署,走进基层、贴近实际、访问群众、听取意见,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代表职责。
拓展代表活动空间。以“代表之家”为载体,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参加小组活动,围绕提出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和建议这一主题,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社区(村屯)、企事业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本次代表大会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规范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市人大代表”活动。举办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落实“四个着力”实施意见,并对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继续组织代表开展帮抚活动,资助贫困大学生36名、帮扶贫困家庭24户、为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捐款捐物近70万元,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切实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建议、各专委会和人事委分工督办代表建议、组织代表视察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大督办力度,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其中,关于加强我市湿地保护、加快推进盘锦地区稻田秋翻、调整优化公交线路规划布局、中小学体育场地择时向社会开放等建议,都得到较好落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们提出的10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90件,办结率达84%。
(四)围绕转变作风提升履职素质,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常委会坚持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线,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牢记使命,积极进取,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始终保持坚定政治方向。常委会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进一步明规矩、严纪律、强约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推进从严从实在人大工作中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紧紧围绕全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市委,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工作合心合力合拍,保证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省市委人事意图,依法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了重要保障;按照市委要求,及时加开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了关于大洼县撤县设区的议案,为市政府向国家积极争取相关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地方立法的准备工作,经市委批准设立了常委会法制工作专门机构,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制定了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程序和规则,为今年适时开展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机关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工作,发挥人才聚集、经验丰富的优势,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相关工作,在协助常委会依法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机关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密切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积极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有关活动,派员参加上级人大召开的工作会议,圆满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围绕基层人大建设,深入各县区和经济开发区、乡镇街道开展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讨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措施。通过邀请县区人大列席常委会会议、联动监督、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和交流,推动人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以《盘锦人大》专刊和“人大之声”专版为载体,积极动员各级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参与人大理论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中共盘锦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形势的发展、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监督工作成效有待提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需要进一步探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制度有待完善,对决定的范围和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人大领域的许多改革举措有待深化落实,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各项工作,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2016年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站在新起点,要有新作为。在中共盘锦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立法起步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是我市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快健全人大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发展进程相适应。要建立立法公开、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立法咨询等制度,吸收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立法顾问参与立法活动,畅通意见反馈渠道。适时开展立法前和立法后评估,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法规案中有较大分歧意见的重要条款实行单独表决,努力使每部法规的制定更加科学民主、管用有效。确保立法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拟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工作。常委会要坚持把党委所需、人民所盼、法律所赋的各项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着眼于推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四个着力”实施意见和“四个一号”重点工作;着眼于推动辽东湾新区成为全面转型强大引擎和支撑,举全市之力,高水平完善城市功能,高标准建设创业之城,高质量推进产业积蓄,高效能发展港口口岸经济;着眼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着眼于推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着眼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宜居乡村,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着眼于推动加强审判管理和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平安盘锦等方面重点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适时开展调查视察和检查。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要更加注重把开展监督工作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机结合,更加注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注重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注重加强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监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三)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常委会要在服务代表履职、保障代表行权上下功夫,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围绕“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要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联系上做文章,依法加强对代表履职行为的规范,完善代表履职登记考核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探索建立代表的退出机制。坚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履职评议。组织开展代表履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要在及时反映群众呼声、顺应群众需求上求实效,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使人民群众意愿诉求及时进入国家机关的决策并落到实处,使常委会工作更加顺应民意、切合实际。
(四)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要加强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讲座等制度,深入系统地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要不断改进调研视察和审议方式,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要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注重理论研究队伍培养,推进研究成果转化。要进一步密切与县区人大的联系,总结推广基层创新经验,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起点,开创新业绩,增添新福祉,是光荣的使命,是人民的期待。让我们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把滨海新盘锦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