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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的性质: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关。其职责有:

1、负责做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其他有关会议各种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办理落实,并及时报告反馈。2、负责做好本级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件材料的起草以及《会刊》、《汇编》的编辑、校对、分发工作。3、负责做好上一级人代会期间本级代表团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兄弟人大来参观、交流的接待工作,以及上级人大代表来我辖区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接待和服务工作。4、负责做好本级人大机关的行政、财务、财产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5、负责本级人大常委会印鉴管理和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6、负责做好本级人大系统的通讯报道工作。7、负责协调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牵头或组织机关内部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负责搞好与“一府两院”办公室的横向联系,积极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联席会议的准备工作和有关事宜;负责搞好同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室)及下级人大及常委员的工作联系。8、负责做好情况的上呈下达,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9、协助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办理工作,做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10、负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提高全办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办公室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11、负责办理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常委会领导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财务科、老干部办;另有事业单位培训中心);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设人事任免选举科、代表联络科);研究室(内设综合科);信访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挂预工委牌子(内设办公室和预审监督科);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内设办公室);内务司法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教科文卫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法制委员会与法工委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立法科、备案科)。

2. 盘锦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

 

 

第二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088.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92.2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2.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9万元,主要是省代表经费收入。

3.经营收入3万元,主要是房屋出租收入。

4.其他收入39.66万元,主要是利息、还款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144.48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等。

(二)支出总计1913.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27.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03万元。

2.项目支出785.85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代表工作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5.03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54万元,项目支出77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02.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3.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000.9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2.71万元,主要是XX等支出。

3)人大会议165.4万元,主要是市人代会支出。

4)代表工作47.95万元,主要是代表培训、视察等支出。

5)事业运行26.7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支出。

6)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49.24万元,主要是绩效考核奖励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9.82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经费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决算减少74.4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1. 2016年未发生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7.32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调研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5批次,930人,27.3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1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有量3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03万元,其中:办公费16.67万元,印刷费8.12万元,水费7.47万元,电费17.82万元,邮电费5.08万元,取暖费35.68万元,物业管理费9.28万元,差旅费1.51万元,维修(护)费5.21万元,会议费2.42万元,培训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劳务费1.71万元,工会经费11.66万元,福利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9.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4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39万元,固定资产626.61万元。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挂账3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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