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人代会 >八届一次人代会 >会议决议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9日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素芳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七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监督工作亮点多,立法工作指向明,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显著提高,为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围绕省委“一带五基地”建设和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着眼于盘锦发展进入新境界,实现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总目标,更加关注人民对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需求,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做好新任代表履职培训,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谱写盘锦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篇: 没有了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联系电话:0427-282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