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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报告

2019年1月9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崔建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报告2018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大力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合理安排民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良好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5.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09.0亿元,比上年增长8.6%;非税收入完成26.7亿元,比上年增长44.1%。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112.6亿元,比上年增长8.5%;财政部门完成23.1亿元,比上年增长52.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7%。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支出完成24.2亿元,比上年增长31.9%;教育支出完成19.9亿元,比上年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6亿元,比上年下降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0.5亿元,比上年下降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1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33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8.4亿元,上年结余4.3亿元,调入资金2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9.8亿元。财政总支出为33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结转下年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3.8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2亿元,比上年下降54.4%,主要是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1.2亿元,调入资金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8亿元,收入总计为32.5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5.9亿元,比上年下降41.5%。加上调出资金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亿元,结转下年0.9亿元,支出总计为32.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收入总计为23.4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1亿元,结转下年15.5亿元,支出总计为23.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亿元,比上年下降15.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6亿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4亿元,比上年增长9.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比上年下降24.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6亿元,比上年增长6.8%。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5亿元,比上年增长3.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1.0亿元,比上年下降1.2%;非税收入完成10.5亿元,比上年增长24.7%。分部门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完成42.7亿元,比上年下降1.6%;财政部门完成8.8亿元,比上年增长34.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9.2亿元,比上年增加7.9亿元,增长11.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支出完成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68.3%;教育支出完成5.4亿元,比上年增长7.2%;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3亿元,比上年增长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5.5亿元,比上年下降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5.3亿元,比上年下降1.6%。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26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8.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1.8亿元,上年结余3.0亿元,调入资金12.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9.8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62.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2.0亿元,结转下年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3.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3.7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亿元,比上年增长102.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0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调入资金0.0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8亿元,收入总计为14.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6亿元,增长48.0%。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8.8亿元,结转下年0.2亿元,支出总计为14.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2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收入总计23.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0亿元,结转下年15.5亿元,支出总计23.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4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亿元,比上年下降15.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亿元,比上年增长1.0%。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5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3.4亿元,比上年增长9.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比上年下降24.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6亿元,比上年增长6.8%。

  二、2018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平稳,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认真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收入分析调度,动态监控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经营及纳税情况,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继续巩固做实财政收入成果,实现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在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狠抓收入质量,优化税收结构,切实增加政府可用财力。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收入总量和收入结构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

  (二)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积极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实现10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1.6%。市本级财政筹措安排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5亿元,主要支持了高新产业技术园区建设、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制造、高科技产业研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拨付支农资金24.2亿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5.8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109户中小微企业办理担保贷款21.6亿元。

  (三)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乡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制发了《盘锦市关于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盘政发〔2018〕4号),指导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完善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实施方案,努力调动县镇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做到收入和财力向乡镇倾斜,适度上移乡镇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因地制宜制定“飞地经济”税收政策,落实“从2018年起,3年内乡镇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政策,不断提升县镇发展经济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全市各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2亿元,同比增长22.1%,乡镇财政收入完成20.2亿元,同比增长58.9%,县乡财政收入分别高于全市平均增幅7.9个百分点和44.7个百分点,全市33个乡镇中(含9个改成街道的乡镇)财政收入超3000万的18个,同比增加4个,超5000万的9个,同比增加3个,超亿元的4个,同比增加1个。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继续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全年置换政府债务94.9亿元(置换存量债务53.3亿元,置换债券类债务41.6亿元),存量债务置换率达99%。年初以来,通过向企业集团划转、预算安排资金等方式化解政府债务,提前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我市的20亿元全年化债任务。加强债务监控和预警,提高债务预警频次,从季报制改为月报制,对偿债风险较高地区,提前3个月发出预警提示,努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全市未发生一笔债务违约,有效维护了政府信誉。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意见》(盘政办发〔2018〕15号),对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了检查核实、清理回收。清理核查覆盖市直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不留死角,力求最大限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在清理盘活财政结余资金的过程中,实行一手抓资金回收,一手抓账户清理。制发了《关于清理撤销预算单位其他资金账户的通知》(盘财库〔2018〕173号),现已将除党费、工会经费及必要保留账户外的其他资金账户全部撤销,共计回收财政存量资金10.6亿元。

  (六)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加强支出管理

  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发了《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加强支出管理的意见》(盘委办〔2018〕32号)。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全面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用好财政资金。将市直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一律按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实际压减2.4亿元,压减幅度13.5%,节省了更多的资金用于防风险、保稳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6%。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12.2亿元,审减值0.9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七)保障民生领域支出,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多渠道筹集、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民生领域资金,努力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财政拨付的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全市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24.0亿元,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7亿元征缴计划的115.9%。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24.2亿元,全市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确保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县区、经济区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提款20亿元,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亿元。安排资金17.2亿元,支持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等。

  2018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加剧,可支配财力不足;对外借(垫)款占压国库资金较大,严重影响预算执行;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基金支付风险逐年加大;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日益凸显;财政支出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需不断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三、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19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的部署,聚焦“四个短板”“六项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围绕财政增收抓税收,围绕增加税收促产业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从严从紧编制预算,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改进民生工作,持续提升民生福祉,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9.2亿元,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增长10.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22.2亿元,比上年增长12.1%;非税收入27.0亿元,比上年增长1.1%。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税务部门126.2亿元,比上年增长12.0%;财政部门23.0亿元,比上年下降0.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93.7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增长6.0%。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12.0亿元,比上年增长3.7%;教育支出21.1亿元,比上年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0.8亿元,比上年增长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卫生健康支出11.8亿元,比上年增长5.3%。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23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6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调入资金32.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30.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3.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6亿元,结转下年2.5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0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0.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收入总计23.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9.5亿元,比上年下降1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安排16.1亿元,比上年下降21.3%。加上调出资金3.1亿元,结转下年0.5亿元,支出总计23.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15.6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5.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0.3亿元,支出总计15.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2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6亿元,比上年增长0.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亿元,比上年增长0.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4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比上年增长4.5%。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3.2亿元,比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3.3%。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42.6亿元,比上年增长4.1%;非税收入10.6亿元,比上年增长0.5%。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税务部门44.4亿元,比上年增长4.1%;财政部门8.8亿元,比上年下降0.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8.5亿元,比上年减少1.7亿元,下降2.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4.8亿元,比上年增长1.8%;教育支出7.4亿元,比上年增长3.0%;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比上年增长2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卫生健康支出5.9亿元,比上年增长0.2%。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4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2.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4亿元,上年结余3.2亿元,调入资金18.3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4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5亿元,上解省支出34.6亿元,补助县区27.5亿元,结转下年2.1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亿元,比上年下降2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2亿元,比上年下降3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收入总计3.8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2亿元,比上年增长9.5%。加上结转下年0.1亿元,支出总计3.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0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5.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15.5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5.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0.2亿元,支出总计15.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2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6亿元,比上年增长0.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亿元,比上年增长0.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4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0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7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亿元,比上年增长2.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4亿元,比上年增长4.5%。

  四、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围绕财政增收抓税收,围绕增加税收促产业发展

  一是依法抓好财政收入。认真查找组织收入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征缴漏洞,切实做到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均衡入库。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全面采集企业涉税数据信息。加强对重点税源企业“一对一”监管,把握行业整体运行的动态和特点,重点监控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加强趋势研判和预警预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统筹调控能力。三是促进产业发展,夯实财税增收基础。在发挥传统产业优势上做文章,在培育增长新动能上下功夫,促进产业协同发展、融合互动;落实“链长制”,推动产业价值链由中低端向高端跃升,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推动优化产业结构,扩大税源基础,实现财税收入持续增长。

  (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县域经济壮大和乡村振兴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对上争取新时代支持东北全面振兴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发展“飞地经济”,实现资源互补和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落实国家对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实县域经济三年攻坚计划,推动县域产业发展和特色乡镇发展,支持推进农垦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落实好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大力支持农村事业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协调发展。

  (三)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强化债务风险防控

  一是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在保持隐性债务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对暂时难以偿还的隐性债务,通过续贷、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二是规范管控隐性债务风险。全面摸清债务底数,严格清理核实隐性债务存量,确保债务规模“只减不增”。通过统筹经营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处置资产等方式筹集资金,将偿债责任主体变更为市场化主体,有效控制总体债务规模,减轻政府当期偿债压力。三是规范融资举债行为。明确违法违规举债负面清单,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结合发展实际和偿债能力,适度申请新增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将融资平台公司尽快转型为市场化运营的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向政府转移。

  (四)从严从紧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一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市直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额度。严格控制市直部门预算支出额度,在2018年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压减10%的基础上,编报的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按不低于10%的压减幅度控制。二是保障机构改革后部门履职需要,合理合规做好预算编报工作。机构职责在部门间划转的,原则上不新增安排支出;机构精简或职责减少的,相应减少支出;新设机构或职责增加的,通过现有预算调剂解决,确保机构改革后预算项目总额达到压缩额度。三是各县区、经济区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预算,遵循“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编制支出预算,原则上改革后部门预算只减不加。全面实行“零基”预算,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相比上年要按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一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确定市与县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和分担方式,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市与县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力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部实行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编报绩效预算,开展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和绩效自评。强化绩效目标评估结果应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机制,避免出现资金闲置沉淀和损失浪费。对于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整体较差或未按要求实施整改的项目,原则上减少预算安排,直至取消预算安排。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加快财政资金下达和拨付进度,减少资金滞留。

  (六)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加大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力度。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清理国库占压资金,避免形成新增结余或结转资金。将盘活和压缩的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基本民生等重点刚性支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二是结合机构改革清理各部门资金账户。以党政群和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契机,在前一阶段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和财政账户的基础上,对各改革部门财政账户进行清理、归并,防止产生新的财政存量资金;对新成立的单位,严格把关账户的开立,从严控制单位银行账户的数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既注重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也注重事后督查和问责。同时,坚持用好审计发现、审计分析、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清理财政账户工作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不断改进民生工作,持续提升民生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民生工程和项目,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强化保费征缴,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做好中央调剂金争取工作等,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巩固和扩大宜居乡村建设成果。支持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打造全民智慧健康工程。支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实干,聚焦矛盾,精准发力,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附件:
1、盘锦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盘锦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盘锦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

况表

6、盘锦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

况表

7、市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

况表

8、市本级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

况表

9、盘锦市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

情况表

10、盘锦市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

行情况表

11、市本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

行情况表

12、市本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

行情况表

13、盘锦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

行情况表

14、盘锦市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

行情况表

15、市本级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

行情况表

16、市本级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

行情况表

17、盘锦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8、盘锦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9、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20、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1、盘锦市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2、盘锦市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3、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24、市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25、盘锦市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

算表

26、盘锦市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

算表

27、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

算表

28、市本级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

算表

29、盘锦市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

算表

30、盘锦市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

算表

31、市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

算表

32、市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

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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