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盘检查
- 发布日期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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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于言良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睿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洪峰,副市长米金套,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永伟先后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
于言良一行先后来到螃蟹沟广厦辽河文化公园、六零河胜利桥、盘锦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盘锦市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辽河曙光大桥国考断面水质监测自动站、大洼区清水镇锦红村旺禽肉鸡养殖场、大洼区曾家村、清水河泰山路桥等地,全面检查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并先后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两院”,五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于言良强调,要立足依法监督,推动《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贯彻实施。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要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推动水环境改善。要依法解决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强化综合施策、源头治理。要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深入宣传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形成全社会依法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查清病灶、对症下药,进而推动改进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相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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