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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28日 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潘元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基础教育是国家教育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盘锦市不断深化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在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和完善教育制度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盘锦教育的特色更加鲜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显著增强,盘锦市基础教育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了多项工作全省率先的局面。

  全国首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试点城市;

  全省首家实施统一规范严格的高中招生制度的城市;

  全省首家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城市;

  全省首家将教师民主评议纳入中考考试科目的城市;

  全省首家全面实施全员聘任、绩效考核的城市;

  全省首家全面实施“有效作业”改革的城市;

  全省首家全面实施“分组教学”改革的城市;

  全省首家开展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的城市;

  全省首家实现农村标准校车全面配备的城市;

  全省首家实施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的城市。

  现将盘锦市基础教育领域改革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公平、优质为目标奋力推进教育改革

  (一)全面实施招生制度改革,营造公平的教育环境

  1.构建“七个统一”高中招生制度。2015年,为建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中考及录取工作机制,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市中考工作实现“七个统一”,即全市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填报志愿、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录取,同时打破油地界限,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可以按照志愿报考市内任意一所高中,基本杜绝招生乱象和不正之风。

  2.探索实施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构建与高考综合改革相衔接、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盘锦市在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城市,将逐步建立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被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改变将学科成绩作为唯一依据的录取方式,破解唯分数论。

  3.开展“师德师风”初中毕业生民主评议。从2017年开始,盘锦市已连续两年在中考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对全体考生开展“师德师风”问卷调查,并以1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问卷涉及“你的老师是否不公平地对待学生?”“你的老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12道问题,按照分学科统计数据来看,未出现较为集中的负面评价,社会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更多属于个案,教师师德师风总体情况良好。正是因为盘锦有这种公平、公正的招生考试环境和人才培养模式,周边市县的一大批家长慕名将孩子送到盘锦求学。

  4.落实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升学政策。为有效规范兴隆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市政府在2014年牵头成立了兴隆台地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兴隆台地区各级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兴隆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学区户籍规定进行招生工作,招生过程面向社会公开,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确保了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彻底杜绝了招生工作中的一切违规行为,扼制了“大班额”,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普遍好评。目前,全市在小学招生工作中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在初中招生工作中因地制宜,实施“对口升学”和“划片分校”政策。有力解决了“择校”现象。

  (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5.实施“分组教学”改革。为了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17年开始推广“分组教学”模式改革。通过“分组教学”改革,有效提高了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做到了因材施教,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扩大学生参与度,最大限度的挖掘学生潜能,达到“分层优化”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

  6.实施“有效作业”改革。在开展“分组教学”的同时,推广“有效作业”改革。由各任课教师在多种教学教辅资料中精心选取,经同年组同学科教师研讨后编制成各类习题,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学习能力分别布置作业,增强了学生巩固所学、灵活运用所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地避免了学生重复作业、空耗时间、消减学习兴趣的问题。同时,市政府又作出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征订教辅材料的决定。可以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杜绝了家长替学生记作业、替老师改作业现象的发生,有效减轻了家长负担。

  7.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我市从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向家长传授基本的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各级家长学校实现了广泛覆盖,城市学校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了90%。家长学校每学期授课(含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课时。建立了以专家引领为导向的本土化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全市接受过家长学校培训的中小学学生家长已达50万人次。

  (三)实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激发教育活力

   8.全面实施全员聘任、绩效考核。针对中小学普遍存在的教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在总结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试点做法的基础上,全市从2017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三年逐步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目前,已有4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此项改革,占学校总数的50%。今年9月份将实现全覆盖。

  9.“县管校聘”改革试点。现行的以学校为单位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阻碍了教师校际间的交流轮岗,导致出现总量超编但结构性缺编、教育资源不均衡等一系列问题。在全员聘任和绩效考核改革的基础上,盘锦市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县管校聘”试点改革,并将改革选择在了实施难度最大的兴隆台区进行,意在切实打破体制和机制的束缚,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为其他县区实施“县管校聘”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经验。通过改革将实现兴隆台区教师的统筹管理,通过编制和岗位的合理调控,推动优秀教师从超编、超岗学校向缺编、缺岗学校流动,从城区学校向边远地区学校流动;将有效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把教师的岗位聘任、业绩考核、奖励等日常管理权限真正赋予学校,最大限度激发了校长办学治校和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目前,兴隆台区已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职工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调整经费保障机制等前期基础性工作,今年9月将全面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改革。2020年,“县管校聘”改革将在全市推开。

  10.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县区管理为主的法定体制。2016年,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区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更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及县区域内统一调配,市委、市政府将位于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50所市级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个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含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及所属学校)341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分别下放两区管理,有效解决了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多头管理”的体制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区域内的教育公平。2019年,大洼区学校的管理权由镇政府上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实现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推动县域内教育体制改革、均衡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质量提升等多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利于缩小校际间的教育差距,使得区域内的教育事业呈现健康、持续、均衡发展的良好态势。

  (四)实施课后服务,更好满足家长学生需求

  11.实施班主任课后服务。为切实有效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鼓励班主任发扬奉献精神,体现党和政府注重人文关怀,2018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班主任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9月起,对全市中小学校班主任课后服务经费予以财政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即每名班主任每年3000元。此项政策覆盖全市109所中小学,3200名教师受益,全市每年财政支出超过900万元,3200名班主任的工作价值得以体现,广大学生的教育服务得到明显优化。

  12.规范高中课后服务。为努力办好符合教育规律的具有盘锦特色的人民满意的教育,重点解决社会、学校和家长反映的突出问题,2018年,出台了《关于规范高中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作为推行课后服务工作的试点学校。高中课后服务以政府补贴、学校支持为基础,以教师积极奉献为导向,以家长合理分担为补充。学校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建立家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课后服务收费使用和管理等工作,加强对课后服务收费的内控管理。目前,全市各普通高中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在每月300元至600元之间,金额远远低于家长到校外培训机构为孩子进行辅导的费用,受到了广大高中家长的热烈欢迎,有效减轻了高中家长的经济负担。

  13.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同时,为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以及“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的现象,充分利用学校场地和管理等优势发挥教育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盘锦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原则,采取每月每生不高于200元的方式收取课后服务费。各县区、各学校按照“一区一案”“一校一策”原则,制定了本县域、本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截止2019年4月30日,全市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92所,在校生93376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为76857人,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比为82.3% ,教师总数为8807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为6915人。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比为78.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数名列全省前列,课后服务工作受到家长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二、以驰而不息的改革韧劲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虽然全市在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加快补齐基础教育短板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同时也要正视中国教育进入了新时代后,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与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少数学校缺少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对改革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义务教育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还存在差距,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还未实现均等化;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不合理,农村教师知识结构老化问题严重;家长教育观念还有待提升,对子女要求过高致使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要以驰而不息的改革忍劲,不断解决影响教育优质发展的各种问题,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意识。在科学、求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各县区、各部门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强烈进取心和敢闯敢干的精气神, 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直面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等综合改革,打破“框框”限制,把盘锦的教育事业发展引入新境界。

  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生均经费等标准基本统一。积极构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格局,强化优质师资流动、课程资源共享、管理经验辐射、场地资源共用,不断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水平和品质的差距,整体提升城乡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破解居民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家门口的好学校”持续增加,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三是深化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筹规划和部门协作,推动全域实施“县管校聘”改革,突破城乡优质教师资源有序流动的制度性瓶颈,发挥优质教师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拓宽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渠道,配齐配足农村学校教师。开展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全面提升城乡教师的素养和能力。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动态增长机制,加强绩效工资总量统筹使用,增强分配活力,形成符合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行业特点、更加科学有效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改革氛围。围绕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和各种新媒体功能,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及时发现和呈现在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引导和动员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础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市政府将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教育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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