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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报告

2019年725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佳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的工作安排,我代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全市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 改革推进情况

  家事审判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一次改革。旨在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家事审判内在规律、便于婚姻家庭关系修复、便于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专业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市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结合盘锦地区家事审判的特点,建立了柔性审判、调解优先、多元联动、稳定家庭、促进良俗为指导方针的特色家事审判模式。目前,全新模式下的家事审判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打造全市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格局

  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2019年3月成立由院长李晓林为组长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探索家事审判的制度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20166月选择的全国试点单位盘山县法院基础上,全市两级法院抓住机遇、勇于创新,全面扎实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组建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创新庭审模式、导入心理干预机制、积极推动诉调对接、建立家事案件回访制度,灵活运用社会合力解决家事矛盾和纠纷。

  (二)逐步健全家事审判规则制度体系

  市法院出台了包含《家事案件审判规程》、《家事案件调解工作规则》、《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编撰了《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文件(试行)》汇编,对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理、调解、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形成法理严密、逻辑合理、方便适用的家事审判规则,为盘锦地区家事审判全方位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盘山县法院结合本地区家事审判特点,汇编家事审判手册,将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工作规程、财产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20余种规则、规范进行统一编撰,从案件源头开始指导家事审判工作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

   (三)建立家事审判多元化矛盾解决新机制

  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初步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不断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与民政、妇联、教育和社区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形成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执行,使遭受家暴危害的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人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推动建立家事调解委员会,聘请特邀家事调解员,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不断拓宽处理家事纠纷的途径。

   二、 主要工作做法

   (一)全力加强家事审判硬件建设

  切实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提升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全市两级法院共投入300多万元,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专用家事审判区域。目前,全市法院硬件投入力度领先于全省其他兄弟单位,硬件设施建设水平远超全国其他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其中,市法院投入100多万元,升级改造200多平方米家事审判区域,布置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式审判庭,配置了家事调解中心、心理辅导室等功能性区域,布置温馨感人的壁画、标语,注重营造温馨、和谐、和睦的环境氛围,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努力修复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通过不断完善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硬件设施,为家事审判改革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迅速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队伍

  成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和审判团队,组建了专业的家事调解队伍,配备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形成了家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共选派员额法官20名,组成合议庭8个。兴隆台区法院选派两名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上的女性员额法官,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并精心挑选10名熟悉群众工作、擅长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已退休法官、学校及妇联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家事审判人民陪审员团队。

    (三)确立契合家事诉讼特点的诉讼程序

  将家事审判案件从一般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确立家事审判“六原则”,构建符合全市法院家事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家事审判诉讼程序规则。一是法官依职权干预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对案件审理结果有影响的,一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要案件事实,且当事人举证困难,法官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加大调查取证力度。二是调解优先原则。家事审判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尽可能通过柔性审判维护家庭稳定、婚姻延续。三是适时使用不公开审理原则,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权,将是否公开审理选择权交由当事人决定。四是当事人亲自到庭原则。在家事审判中,确立当事人亲自到庭参加诉讼为原则,不到庭为例外的规定,力求将纠纷实现庭上彻底化解。五是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离婚案件,要分别听取当事人意见、走访社区、幼儿园、学校,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状况。六是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限原则。在家事案件的审理中,特别在离婚案件审理中,大力推广实行“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婚姻关系稳定,冷静期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理时间,不计入案件审限。

   (四)构建具有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

  1.设置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疏导环节。设立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盘山县法院在立案登记前,除身份关系认定类案件外,原则上要采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等形式的诉前调解,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增添诉前当事人心理疏导环节,设立观察室,组织专业人员引入心理疏导。兴隆台区法院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2.尝试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为有效防范虚假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家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尝试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兴隆台区法院对涉及离婚析产的家事案件,在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要求其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不动产、存款、车辆、有价证券及债权债务等情况,并告知当事人应如实填写及不如实申报可能承担的诉讼风险,以打击不诚信的家事诉讼行为。

    三、改革取得初步成果

    (一)多元化矛盾解决机制稳步推进

   通过联席多家机构,聘任家事案件调查、调解、心理疏导员,推动家事审判工作。盘山县法院联合当地司法局,聘任家事调解员19名,家事调查员2名。采取线上线下双重管理方式,线上建立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联络沟通。线下对聘任人员采取信息名册化管理,定期召开座谈会集中化解工作中的难题。

   (二)家庭财产申报有效发挥作用

  通过在家事审判案件中明确申报夫妻财产内容,法官明确掌握夫妻双方财产的基本情况,将争议财产范围纳入争议焦点,缩减了庭审时间,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2019年上半年,大洼区法院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3.7天,同比下降13.4%

  (三)家事审判法治宣传深入人心

  拓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营造氛围,减少对抗,彰显柔性审判的和风细雨,体现多元联动、和谐社会的巨大作用。拍摄家事审判改革宣传片,通过深度挖掘典型事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打造“家事审判宣传”品牌,有声有色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柔性审判解决纠纷效果显著

  自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开展以来,在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大幅上升的整体趋势下,离婚案件收案率呈下降态势,且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2019年1月以来,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结769件,调撤率57.3%,盘山县法院家事案件审结155件,调撤率60.64%,其中离婚案56件,调撤率100%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理念转变有待一个过程

   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虽然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但是在实践工作中不被人民群众所认可,甚至被误解。家事审判改革将调解贯彻始终,调解需要一定的时间,造成了部分当事人的不理解,认为法院对没有存在价值的婚姻一味调解是故意延长审判时间,进而可能引起当事人对家事审判改革的抵触情绪。

    (二)组织协调有待加快进程

  家事审判改革是维护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弱势群体的重要举措,需要联合宣传、司法、教育、民政、妇联、基层群众组织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涉及范围广泛,现阶段我们地区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的推进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冷静期的设置与审判效率相冲突

  从审判实践本身看,对于婚姻案件我们对有需要的当事人设置了6个月的冷静期,这会跟审限发生必然的冲突,冷静期的设置必然会造成审限的延长,不利于案件结案率和案件审判效率指标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向纵深发展。通过现有实例,我们对家事审判改革方向的认识更加清晰,通过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扎扎实实把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引向深入。

   (一) 进一步把握家事审判改革理念与原则

  紧紧围绕维护家庭和谐这个主题,着力缓和、化解家庭矛盾,着力促进弘扬新时代新风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风气、社会规则的调整、导向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关注当事人、家庭和社会的需求,给予当事人和关系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实现刚性审判到柔性审判的转变。

   (二) 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

  家事审判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单靠法院一家难以有效推进。要逐步在现有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为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促进有效联动提供重要平台。继续完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搭建更多主体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尽可能动员多方面力量解决争议。着重构建成体系、全覆盖的反家暴治理网络,切实保护家事纠纷中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 进一步创新完善家事审判程序和配套机制

  积极维护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正确看待和灵活运用,防止机械片面地理解和适用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履行好法院社会责任,运用好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制度,主动、准确探明相关的家事案件事实,分类施策,最大程度发挥家事审判的社会效益。坚持问题导向,在推广运用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家事调解、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心理辅导干预等制度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促进新制度新机制日趋成熟并高效运转。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推进家事审判及工作机制改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完成好家事审判改革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坚持不懈推动家事审判方式及工作机制改革纵深发展,以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攻坚克难,在务实、落实上狠下功夫,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新局面,为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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