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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12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潘元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质量,完善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发展在全省名列前茅。全市目前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95所,在校生107061人,教职工10517人,专任教师9268人。其中,初中60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44所),在校生40770人,教职工5046人,专任教师4134人;小学35所,在校生66291人,教职工5471人,专任教师5134人。全市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比例已达100%。

  下面,我将全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公平,着眼优质,加大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师德师风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盘锦市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严重违规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加强师德师风顶层设计和加大违规定位惩处力度。连续两年在中考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前对全体考生开展“师德师风”问卷调查,并以1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召开全市教师节大会并表彰30名先进典型,通过市内主流媒体加大典型宣传力度。面向全社会征集教师违规补课线索,组织专人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教师违规补课问题开展检查。同时,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曝光力度。2018年累计出动人员1000余人次,查处18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2019年已累计查处4起教师师德失范行为。

  2.开展系列活动,全面提高校长教师业务素养。通过中小学教学校长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升校长管理能力、治校视野和改革创新能力。实施校长听评课制度,将校长的关注点逐渐由学校行政管理向教学管理转变。通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国培计划”等多样化载体提升教师素养,促进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深入实施“送教下乡”工程和“名师引领”工程。

  3.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从2014年开始,全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9500万元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2017年,我市提前一年完成全部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改薄综合完成率为100%,并在全省作经验交流。

  4.强化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各级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共同加强校园安全治理,确保了师生安全。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度,实施跟踪治理。构建校园四级立体防护体系,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防溺水安全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反恐防范专项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均安装防冲撞硬质隔离措施。我市在全省反恐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5.食堂食材统一配送工程不断深化。2014年,全市启动学校(幼儿园)食材统一配送工作。82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立了“食品可追溯平台”和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启动“盘锦市中小学幼儿园营养餐试点工程”,逐步对全市未建食堂的学校实施统一配餐。在全市小学初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及健康知识教育。2019年起以县区为单位进行集中招标采购。

  6.坚持推行素质教育。我市连续23年不间断的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连续20年始终把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重点工作来抓,连续12年坚持把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有机地融入学生各种素质培养之中,使学生体艺双馨。2016年,又建成市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基地,2018年评为国家级示范研学游营地(全国40家、辽宁2家)。2019年上学期已培训学生10177人,其中外出研学4233人,外地来盘研学1506人。2019年下学期计划培训10000人,其中外出研学3500人,外地来盘研学1000人。同时,将湿地科学馆、广厦艺术街、七彩庄园等10多家文旅单位纳入研学、实践系统,有计划安排我市学生以实践体验为主的研学活动,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平台。

     7.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以“新父母大讲堂”“家庭教育大讲堂”等载体为平台,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全市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城市学校建校率达到了100%,农村学校达到了90%。建立了以专家引领为导向的本土化家庭教育专家讲师团。全市接受过家长学校培训的中小学学生家长已达50万人次。

  8.落实义务教育县区管理为主管理体制。2016年,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以县区管理为主的体制要求,市委、市政府将位于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50所市级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移交两区管理。2019年,大洼区学校由镇、区双重管理调整为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都实现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有效解决了“多头管理”的体制问题,有力推进了区域内的教育均衡发展。

     9.落实小学就近入学、初中对口升学政策。市政府2014年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兴隆台地区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学区户籍进行招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遏制了违规择校、“大班额”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普遍好评。目前,全市小学招生工作普遍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在初中招生工作中因地制宜,实施“对口升学”或“划片分校”政策。实施统一、规范、严格、公正、透明的小学、初中和高中招生制度,为群众所诟病的有权、有钱的人学区外、计划外、低分数进名校、进重点高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基本得到根治,这是教育系统的一场自我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可以说,公平正义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盘锦教育领域得到了具体生动的体现。

  二、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加大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创新发展

  1.构建“七个统一”高中招生制度。2015年,为建立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中考及录取工作机制,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我市中考工作实现“七个统一”,即全市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填报志愿、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录取,同时打破油地界限,所有初中毕业生均可以按照志愿报考市内任意一所高中,基本杜绝招生乱象和不正之风。

  2.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市在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唯一试点城市,逐步建立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被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改变将学科成绩作为唯一依据的录取方式,破解唯分数论。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设,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适应中考、高考改革的要求,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扭转功利化倾向。充分利用、发挥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作用,开展研学旅行,增强实践育人功能。

  3.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2019年,市政府开始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由盘锦市高级中学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组建盘锦市高中教育集团,由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和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组建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

  4.实施“分组教学”改革。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2017年推广“分组教学”模式改革,有效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扩大学生参与度,提高学生学习主动性,达到“遏制分化”、“分层优化”的目的。

  5.实施“有效作业”改革。2017年,在全市推广“有效作业”改革。由各任课教师精心选取、集体研讨后编制成科学、适量的课后作业,真正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避免了学生重复作业、空耗时间、消减学习兴趣的问题。同时,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征订教辅资料,有效减轻了学生作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6.全面实施全员聘任、绩效考核。针对中小学普遍存在的教职工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全市从2017年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三年逐步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和绩效考核制度改革。目前,已有4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此项改革,占学校总数的50%。今年9月份将实现全覆盖。

  7.推进教师队伍“县管校聘”改革。为有效打破教师队伍体制机制障碍,我市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县管校聘”试点改革。为加快改革推进步伐,实现师资队伍更快、更好的优质均衡,市政府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目前已经全部完成首轮竞聘,涉及全市11913名教师。其中,直聘教师1943人,校内聘任教师9293人,完成跨校竞聘542人,交流300人,待岗培训18人,主动退休49人。实现高中学段向低学段流动39人,超编学校成功减员448人,较好地解决了结构性超编和缺编问题,教师配置更趋合理。

  8.实施班主任课后服务。为切实有效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鼓励班主任发扬奉献精神,体现党和政府注重人文关怀,2018年,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班主任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中小学校班主任课后服务经费予以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此项政策覆盖全市95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市每年财政增加支出超过800万元,2685名班主任的工作价值得以体现,广大学生的教育服务得到明显优化。

  9.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为破解课后“三点半”难题以及“课内减负,课外增负”的现象,我市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课后服务工作。按照公益普惠原则,采取每月每生不高于200元的方式收取课后服务费。全市92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为78597人,占比为84.5% ;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为6976人,占比为79.9%;全额减免学生1295人,减免费用169124元,部分减免学生239人,减免费用13766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参与人数比名列全省前列。

  虽然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教育短板问题还未完全补齐。一是思想观念方面。“重智育、轻德育,重知识、轻素质”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均衡发展方面。区域间、城乡间、校际间办学条件和质量差异依然明显,“乡村弱、城镇挤、名校满”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队伍建设方面。职业倦怠、能力不足、行为失范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市政府将不断加大力度解决影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义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大力度推进义务教育高质发展

  1.牢固树立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意识。在科学、求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各县区、各部门应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强烈进取心和敢闯敢干的精气神, 以问题为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直面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等综合改革,打破“框框”限制,把盘锦的教育事业发展引入新境界。

  2.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中小学德育等方面加快推进改革,切实增强教育发展活力。特别是不断完善“县管校聘”改革,切实打破城乡优质教师资源有序流动的制度性瓶颈,拓宽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渠道,配齐配足农村学校教师;加快探索推进校长职级制,取消学校行政级别,形成教育家办教育的良好氛围,使校长的工作重心从“做官”转向“治学”,从校长选拔的源头上保证“专家治校”。

  3.进一步创新教育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评价机制、竞争机制和投入机制,全面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县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释放学校的办学活力。加快引入第三方评价教育机制,坚决克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

  4.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生均经费等标准基本统一。巩固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阳光分班制度。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实现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迈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家门口的好学校”持续增加。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保障市外来盘常住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的保障工作。落实烈士、功臣子女入学的优待政策。着力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继续推进分组教学、有效作业、家长学校等改革。继续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扎实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5.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式,落实好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突出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促进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引导教师自觉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将师德教育常态化,造就“四有”教师队伍。大力宣传先进教师典型。加强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监督举报。开展多渠道、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师培训,落实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学科骨干教师、紧缺薄弱学校教师培训,全面提升城乡教师的素养和能力。发挥“农村导师团队”作用,继续实施“送教下乡”和“名师引领”工程。继续推进中小学教科研改革,强化科研课题申报、立项、结题监督机制,完善教科研课题立项及管理实施方案。

  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教育支出责任和教育经费增长法定要求,加快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确保各类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时足额拨付各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

  7.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改革氛围。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作用和各种新媒体功能,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需要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将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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