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盘锦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议 >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议

关于盘锦市2019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0年7月22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盘锦市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2019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的审查情况,对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4.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8.6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8亿元,收入总量为259.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8.2亿元,年终结余4.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7亿元,债券转贷支出56.3亿元,支出总量为259.4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6亿元,比上年增加7.1亿元,增长159.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亿元,比上年减少1亿元,下降40%。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2亿元,总收入合计16.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4亿元,年终结余5.6亿元,总支出合计16.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8.8亿元,比上年增加18.5亿元,增长23.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7.3亿元,比上年增加6.2亿元,增长7.7%。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严格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障、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地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盘锦市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关于盘锦市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在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部分项目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部分县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存在困难;一些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支出绩效较低;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等等。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的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3亿元,为预算的52%,增长3.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9.9亿元,为预算的46.4%,增长3.1%。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牢固树立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增幅回落较大。上半年,受减税降费、疫情及国际油价下跌等减收因素影响,全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市本级收入负增长,同比下降27.6%;二是刚性支出增大,收支矛盾突出。在收入下降的同时,“三保”支出、抗击疫情、保养老金发放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三是国库资金调度趋紧,专项资金拨付率较低,部分县区除工资和债务付息外,公用经费几乎未拨付,项目支出基本停滞。上述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要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要把“六保”作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密切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对我市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同时围绕全国“两会”精神,紧紧抓住中央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的有力契机,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找准争取方向和切入点,全力以赴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坚持有保有压,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好的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三)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严格部门支出管理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想、所需、所求,把过“紧日子”节省下来的资金,用到改善民生的“刀刃”上,确保重点领域的民生支出和保障水平不缩水,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科学调度资金运行,统筹各项财政资金。要在兜牢“保工资,保运行,保基本民生”支出底线的基础上,全力保障重点支出执行。一方面,强化资金调度,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严格按照“三保”目标统筹调度财政资金,兜牢“三保”底线。另一方面,统筹安排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定期收集民生和重点支出资金需求,尤其要注重政策兑现和上级重点专项的支出需求,加大资金统筹协调,不断加快支出进度,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借、用、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偿债责任。落实隐性债务消化计划,统筹资金积极消化隐性债务。制定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方案,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政府支出压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

(六)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加强任务落实跟踪监督。审计机关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抗疫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绩效情况的审计监督。同时,要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机制提出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完善制度,切实整改到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 关于盘锦市2020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调研报告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联系电话:0427-282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