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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盘锦市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第21)

 

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使地方立法充分反映民意,确保我市地方性法规以问题为导向精准选题、在立法源头上实现精良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我市2021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主体和范围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急需地方立法规范的事项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项目建议的形式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通过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拟确定的有关制度等,并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可以同时提交立法文本建议稿和参考资料

三、立法项目建议的反馈方式

    提出的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及有关材料,可以选择如下方式反馈:一是邮寄至盘锦市人大常委会法制(法工)委213室,并标注“征集立法建议”;二是发至电子邮箱pjrdfzw@163.com;三是传真至0427-2911377。

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

本次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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