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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25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郭克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月22日,盘锦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要求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依照法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并责成审计机关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部署要求,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市审计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实。截至2020年11月上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整改,针对个别受客观原因和政策性因素影响,需逐步完善制度、履行手续的问题,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整改,纠正各类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11亿元,减少财政拨款0.83亿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5亿元,缴入国库资金5.62亿元,下达审计决定23份,移送问题线索6件,党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4人,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11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尚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采取搭建一体化预算编制平台,通过采购项目先入库再执行的方式,确保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应付未付的采购项目款,积极调度资金,采取按比例分批拨付方式,确保按计划完成拨付。

2.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将5.62亿元非税收入按照收费项目全部缴入国库。

3.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依据指标台账,统筹财力,已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指标2.79亿元全部下达完毕。

4.关于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将退役士兵培训费缴入国库统筹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12个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决算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将按照相关规定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及年度决算;6个单位纠正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66.29万元;5个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完成资金实际支出871.01万元;5个单位规范了预算支出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科目,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经批准调整的预算为依据,核算各项支出,如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

2.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12个单位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对资产盘点核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已补记无形资产、固定资产642.78万元;4个单位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划转审批程序,其中1个单位已完成资产划转;3个单位闲置资产已经投入使用。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28个单位实现公务卡结算;18个单位完善了报销审批手续;21个单位规范了账务处理;11个单位严格内部控制制度执行;4个单位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今后杜绝挪用资金问题的发生;4个单位加大清理往来账款力度,其中1个单位已支付应付款122.76万元;3个单位已补扣个人所得税款;2个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要求,将如实反映年度内全部收支,杜绝虚列支出问题的发生;2个单位严格落实现金管理规定;2个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规范预算支出,坚决杜绝提前支付问题再次发生;2个单位已补收及归还工会经费6.45万元。

此外,关于个别部门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未完成实施项目资金23.78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已将非税收入62.92万元缴入国库;对外借款严格执行有关审批制度;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制定资产处置报废流程;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缴存存量资金16.16万元;清理工程项目银行账户5个;合并财务账目等。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水源地保护区设施保护不力问题。整改情况:高升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已通过省政府审批,并且高升镇已制定标识设立方案,遗失界桩已设立;石新镇完成石山水源地道路防护措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正在准备履行招投标手续,预计12月底完成道路防护设施建设及补充界桩设立。

2.关于石山水源地和高升水源地存在施化肥、农药污染水源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已制定保护区种植方案,将逐步组织实施,减少高毒、高残留的农药化肥使用,推广科学种植,避免对水源地造成影响。

3.关于高升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畜禽粪便临时堆放和随意丢弃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情况:水源地保护区区划调整已通过省政府审批。为彻底消除污染,关闭水井10眼,二级保护区的畜禽养殖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实现生态化养殖。

4.关于石山水源地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染水源地风险问题。整改情况:石新镇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实现试运行。同时,结合改厕工作的实施,将水源地周边村屯产生的生活废水收集到化粪池内沉淀处理,清掏沉淀后的水还田或是外运处理,彻底解决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生活垃圾已委托盘锦京环公司外运处理。

5.关于石山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外有一处临时生活垃圾堆放地,存在污染水源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已取缔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点,全部清理完毕。

6.关于石山水源地存在腌菜的盐类原料污染周边土壤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已取缔水源地存在的腌菜坑。

7.关于盘山县、大洼区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管理相对薄弱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大洼区已加强保护区内设施建设,健全档案管理。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019年高标准农田和“中国好粮油”项目进展缓慢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已督促施工企业加快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进度,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标准,预计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盘山县成立“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加快项目推进,预计12月底前“中国好粮油”项目将全部完成。

2.关于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入户连接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盘山县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入户连接工程实施方案》,计划12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

3.关于涉农专项资金滞留闲置8261.5万元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财政局已拨付涉农专项资金5083.44万元,未拨付资金3178.06万元。其中,中国好粮油项目资金3114万元将按照项目施工进度逐步拨付,生猪大县调出奖励资金64.06万元将于12月底前完成拨付。

4.关于违规享受涉农专项补贴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相关镇(街)已将违规享受的补贴上缴县财政局,将多申报面积予以剔除。

5.关于盘山县2019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未竣工决算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将采取多个项目一并验收方式,待所有项目竣工后合并组织验收,并办理工程决算审核手续。

6.关于部分垃圾治理项目所需的垃圾桶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相关镇(街)成立了采购部门,在强化领导责任,严格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7.关于个别乡镇退耕还河资金发放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退耕还河资金10.51万元已发放到位。

8.关于部分行政村未设立对公账户问题。整改情况:盘山县相关镇(街)在“村财乡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村对公账户的开设。

(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提担保赔偿准备金2846.28万元问题。整改情况:为支持市担保中心转企改制,经市政府同意,市担保中心将部分政府担保项目进行剥离,现有担保责任余额11亿元,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已符合相关规定。

2.关于存出保证金缺口18371.53万元问题。整改情况:随着部分政府担保项目剥离,市担保中心剔除政府免收保证金项目,存出保证金余额已符合相关规定。

3.关于超比例担保问题。整改情况:市担保中心超比例担保问题主要是对盘锦和运集团及所属各公司提供的超比例担保,该项担保业务已由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已不存在超比例担保问题。

4.关于代偿款清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市担保中心已对所有的代偿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起诉66户欠款户、签订债务偿还欠款协议4户,回收货币资金近4000万元及部分抵债资产,追偿工作已全面启动。

5.关于抵债资产处置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市担保中心开展了先期调查论证,并在市融资担保集团组建方案中进行了明确,待集团正式开展工作后实施。

6.关于存出保证金账户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整改情况:市担保中心建立《盘锦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确保存出保证金相关账户专款专用,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民生社会领域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的合并。通过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了动态参保信息的及时共享,统筹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完成了29家医疗机构无定点结算业务、19939人参保信息重复和72人缴费期限内死亡办理退保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2.关于存在不合理医疗行为问题。整改情况:市卫健部门会同市医疗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在要求各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就医就诊流程的同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县区卫健部门已经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停止所有擅自收费项目;大洼区农合办和盘山县农合办已追回多补偿及不合理款项。

3.关于药品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县区卫健部门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下架过期药品,集中保管,统一销毁;责令相关医疗机构对库存药品严格出入库管理,保证进销存一致;责令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杜绝先拿药品、后补开处方交款的情况发生;对于4个乡镇卫生院部分中草药加价率高出规定标准问题,要求各医疗机构按文件要求对照药品价格进行调整,严格执行规定标准,同时联合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将依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26家企业欠缴医疗保险费21.47万元问题。整改情况:现有7家企业已补缴医保费3.22万元,其它19家企业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暂无力缴费,税务部门将加大征缴力度继续追缴。

2.关于4人重复参加医疗保险问题。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结合省医保局对重复参保数据进行核实,确定3人为跨制度重复参保,1人为错误帐户。跨制度重复参保人员中,1人保留城镇职工医保,2人保留城镇居民医保;1人数据移交导入错误的划转帐户已做追回处理。

3.关于39名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办理退保问题。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经过数据筛查,确定参保人身份,由各经办机构对39名死亡人员已做帐户终止处理。

4.关于6人被取消低保待遇仍然享受医疗救助问题。整改情况:医保及民政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杜绝由于时间差造成待遇未及时取消情况,6人多享受的补贴已制定计划收回。

5.关于15人应享受未享受医疗救助待遇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发生的住院费用将按照有关规定补发救助待遇,其中:双台子区医疗救助6人,补发医疗救助金5202.52元;大洼区医疗救助9人,其中:1人补发医疗救助金1122元,另8人由当地政府对所在养老院补发救助费用。

6.关于违规多计报销费用1175元问题。整改情况:兴隆台区医保分中心已经追回多报销床位费1175元,缴入市财政医保基金专户。

7.关于违规报销目录外药品费用问题。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已追回多报销统筹基金1302.68元,缴入市财政医保基金专户。

8.关于医药销售机构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市医保中心根据《2019年度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规定,对3家药店分别进行停网1个月处理,罚款2000元。

(三)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滞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977.36万元问题。整改情况:县区财政部门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调度资金,已将滞拨资金拨付到位。

2.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137.16万元问题。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通过落实《政府会计制度》,调整会计账簿,完成整改。

3.关于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服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相关乡镇卫生院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了部分健康档案、电子档案,调整了个别健康讲座的课件,对有误的随访情况进行了更正。市卫健委通过辽宁省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医务人员。对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毕业生可免试获得乡村医生证书,安排在村卫生室直接上岗。同时加大力度培养全科医生,2020年,全市共有54名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全科医生考试。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工程海南三号栈道、盘锦辽东湾新区污水排放工程二标段-海域部分、盘锦市大伙房水库输水配套工程市区净水厂、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区一号路道路照明、盘锦市中心医院妇产分院住院部维修改造工程5个项目32项工程造价结算存在的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整改情况:审减金额6700万元,各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进行了调整。

2.关于大洼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决算存在的多计工程价款、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多计工程价款,审减金额1603万元,大洼区相关部门已按照审定金额进行了调整;二是大洼区对项目污水处理厂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三是对相关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四是责成工程主管部门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档案管理。

总体看,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办法;但部分问题受客观或外部条件制约,需要一段时间执行才能整改完毕。市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正在整改中的相关问题落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以坚如磐石的毅力和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继续扎实推进整改,抓实抓细抓长,持续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助力全市“十四五”规划胜利开局,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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