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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9月1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7.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2.8亿元,上年结余4.6亿元,调入资金2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6.6亿元,收入总量为261.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7.7亿元,年终结余5.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9亿元,债券转贷支出44.7亿元,支出总量为261.8亿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3亿元,比上年减少2.3亿元,下降20%;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亿元,比上年增加2.8亿元,增长178.7%。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5亿元,总收入合计13.4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8.7亿元,年终结余0.5亿元,总支出合计13.4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2.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9亿元,比上年增加14.7亿元,增长16.8%。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民生支出保障,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2020年市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社会保障等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快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平衡压力加大;国库资金占压较重,资金调度困难,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滞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有的支出项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预算的约束力还有待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不均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偿债压力巨大,政府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等等。对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的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努力抓好财政增收,切实保障重点支出。        要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扣“六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居民就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潜力,稳住经济基本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民生底线,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要切实保障,一般性支出要坚决压减。加强政策研究,努力开源节流,全面清理各类结余资金,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有效应对疫情等减收因素带来的影响。真正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各项支出务必精打细算,坚持有保有压,真正发挥财政稳定经济的关键作用。

(二)严格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需做出调剂变化的,须按照程序审批。要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积极组织调度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严格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力。规范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邀请人大代表和专家参与有关项目绩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及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抓好政府债务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工作。围绕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管理,统筹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定期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专项债项目,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监督,要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管理、重大专项资金使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市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力度。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加强重点部门和公共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明确整改时限和进度要求,提高整改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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