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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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盘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市九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用实际行动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