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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5月23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的带领下,采取听取编制情况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2020年8月开始,起草编制《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按照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构建‘一带双创’‘一轴五城’城市发展格局”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提出打造形成东西南北中无缝连接的“五大功能分区”。到2035年形成“一轴一带两翼五城多点”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一心一区两副多点”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的城市理想空间格局方案。《规划》制定了“1+21”的国土空间规划主体成果框架,包含1套文本图集和21项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明确了城市发展目标和愿景。城市发展目标是到2035年,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石化及精细化工基地,国际湿地之都,东北地区能源基地,辽宁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中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建成广泛认知的“湿地之都”“北方水乡”“鱼米之乡”“公园城市”。城市发展愿景是建成“生态绿色盘锦、石化能源盘锦、开放枢纽盘锦、精致幸福盘锦、改革创新盘锦”。

二是提出“五大功能分区”的设计。分别为东部现代农业发展区、西部生态涵养与生态旅游发展区、南部辽滨产业集聚区、北部盘山县农产品加工及综合物流集散地、中部城市核心区。

三是优化了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加快构建“一带双创”“一轴五城”城市发展格局,到2035年形成“一轴一带两翼五城多点”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和“一心一区两副多点”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四是对人口和用地发展规模进行了预测。规划至2035年,常住人口规模预计在160万人左右,按180万服务人口进行设施配套和用地控制。用地发展规模方面,省自然资源厅目前给我市预下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44.08平方公里,在充分摸清存量用地的基础上,市级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目前形成了34.6平方公里(另有5.75平方公里预留建设用地和新增3.73平方公里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底线发展方案和132.16平方公里的理想发展方案。

五是提出了西部三镇街“1个优先,1个中心,2个转换,3个统筹”的振兴发展和空间发展思路。

二、存在问题和差距

市政府的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以港兴市的总要求,整体篇章结构比较严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创新性,但与完整规划还有一定差距,相关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完善。

一是指导思想部分,还需进一步研究细化。这部分与市第八次党代会指导思想一致,但还缺少适合2035年长期规划的指导方向。

二是规划期末的指标不完整,需进一步完善。目前,规划中40个核心指标,仅有10个指标明确了2025年、2030年目标值。同时,在重点任务部分,比如: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很多章节,规划期末没有匹配指标。

  三是从规划角度看,虽然提出了一些目标方向,但缺少具体内容,比如:城市排水提出了雨污分流制式,以及管网的布置方式,但就综合集中干渠建设和布局没有提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合理利用地下空间、保障城市整体协调发展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规划中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及很少;海绵城市建设是解决城市内涝的重要方式,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规划中只是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宏观要求,具体措施和目标不明确。

四是中心城区的范围,还需进一步明确。规划中“一心”即中心城区,包括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和大洼区田家街道。目前大洼区已经实行城区管理体制,中心城区只涵盖大洼区的田家街道,是否合适,还需进一步研究。

五是产业用地规模能否支撑未来发展需要,还需详细测算明确。这部分内容相对薄弱,目前规划仅对用地规模按人口发展、历史建设用地变化等趋势,进行了简单分析,但还缺少针对产业发展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需求情况的测算分析,比如,6个重点产业园区怎么定位、产业链怎么联系、产业间怎么配套协调、物料怎么平衡、用地能否满足需求等,这些方面都需要进一步细化研究。

三、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意义。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本轮国土空间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举措,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探索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节约集约利用空间资源、加强城乡空间管控、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盘锦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顶层设计,必将起到全面引领我市发展转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空间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二)要坚持高标准规划促进高质量发展。继续完善和深化规划成果,紧跟国家、省最新政策,结合盘锦自身发展核心诉求,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深入研究政策、精准把握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在划定“三条控制线”基础上,按时保质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工作,确保我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三)要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介,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公众参与的认同度和有效性,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

    (四)要坚持依法编制规划、依法优化规划、依法实施规划。按法定程序编制和修改规划,严格审批,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法定性。严格依法执行规划,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久久为功,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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