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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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淼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岩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淑云、张晓辉、王永伟、崔发林,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盘锦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听取并审议了《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一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淼向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曲维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孙得胜等作了供职发言。
张淼指出,年初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平稳向好、社会和谐稳定、政治生态好转、人民生活改善。要进一步提高抓经济工作的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做优要素保障,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抓好民生保障、金融改革、安全生产等工作,坚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张淼要求,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发挥好财政保障和审计监督作用,为盘锦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赋能增力。
张淼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解决好人民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高站位,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省开展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施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盘锦经验、作出盘锦贡献;要把握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形势任务,扎实办好涉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的案件,用法用理用情回应社会关切,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感受到司法温暖。
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占明,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崔建,市政府秘书长王冰,市法院院长李晓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