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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22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4亿元,完成预算的87.7%,同比下降23.5%,同口径下降11.7%按照财政部规定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加上上级财政返还性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亿元,调入资金31.4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38.1亿元,收入总计为376.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0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5.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6.8亿元,支出总计为376.8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同比增长6.8%。加上上级财政返还型及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8.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0.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1.8亿元,上年结转13.1亿元,总收入合计为260.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7亿元,完成预算的78.7%,同比增长16.9%。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9.6亿元,债券转贷支出48.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73.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6.7亿元,总支出合计为260.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7%同比下降77.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4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上年结转0.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8.8亿元,收入总计为21.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8%同比增长1.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6.6亿元,结转下年1.2亿元,支出总计为21.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2.0%,同比增长108.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5亿元,上年结转0.5亿元,收入总计为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2.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为1.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同比增长9.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4%,同比增长15.5%。

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 785.3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49.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1亿元。控制在市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

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冲击,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民生等重点支出保障,积极应对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指出了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和重点专项资金等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健全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市政府在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有关部门和县区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盘锦市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市财政收入下降幅度较大,社会保障、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二是国库资金占压比较重,库款保障水平不足,财政资金调度较为困难,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滞后;三是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精准,有的部门支出项目决算数相比预算数变动较大,年末结转资金较多,预算执行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债务存量规模大、风险等级高,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影响财政正常运转,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及资金管理仍需加强;五是有的预算单位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等。对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稳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助力稳住全市经济大盘。要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好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积极培育财源增长点,大力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各项资金支持,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平稳。

(二)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各级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坚持“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开源节流,全面清理各类结余存量资金,加大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要加强国库库款全流程管理,积极组织调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项重点专项资金,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债务报告制度。要完善债务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强新增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四)细化预决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预算,严格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执行中需做出调整、调剂变化的,须按照程序审批或报告。要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逐步降低代编预算规模,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移支付决算草案编报,与预算编报等相对应,对决算与预算相差较大的情况在草案中要作出说明。

(五)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拓宽绩效管理范围。要积极推进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收入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加大对自评结果的核查力度,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挂钩机制建设。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规定,按照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中央省转移支付、国有资产管理等的审计力度。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跟踪监督检查。整改责任部门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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