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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岩带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委员,到市检察院开展了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汇报座谈等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队伍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刑事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最基本、最核心的业务,是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保障法律实施作用的最为重要的方式和途径。我市刑事检察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等。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更新落实刑事司法政策理念,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3件2986人,其中,批准逮捕1046件1363人,不批捕1074件158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41件3160人,提起公诉2079件2736人,不起诉317件362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盘锦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盘锦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斗争,加大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突出惩治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0人,起诉18人;积极妥善办理套路贷涉恶集团犯罪案件。三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服务城商行和农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  

(二)依法能动履职,护航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为积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提供更好检察产品。一是积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从严打击“成品油”炼化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二是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制定了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建立第三方评估专业人员人才库,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件。三是从严惩治职务犯罪,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依法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3件108人。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一是深化司法救助,加强对受到犯罪侵害和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发放救助金,为当事人家属安排工作。二是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从严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三是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四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积极助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帮助74位农民工讨薪203万元。

(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优势,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是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意见,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案件联席会议。二是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82次。三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检察环节认罪认罚适用率均在85%以上。四是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就打击虚开骗税、寄递安全监管等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强化刑事检察队伍素能培养,夯实刑事检察工作发展根基。积极适应新时代对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强化政治引领,提升专业素能,优化纪律作风。一是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监督办案的具体实践中。二是切实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积极参加最高检刑检业务培训、“精兵强将大比武”和优秀公诉人大赛等活动,加强刑检领军人才培育,选树省级刑检政法干警先进典型。三是加强刑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建立和完善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措施,健全追责和常态化通报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在提高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刑事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是存在刑事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和转变;二是刑事检察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三是现有刑事检察队伍比较薄弱,与刑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存在差距等等。

四、意见建议

当前,“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司法为民”为核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刑事检察工作力度,构建良好的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把刑事检察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强化责任意识,正确履行刑事检察法定职责。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依法正确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突出惩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杀人、重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加大对审查逮捕、公诉、刑事诉讼监督和刑事诉讼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依法监督和纠正司法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把关注民生、服务大局、实现正义、维护稳定作为刑事检察工作的宗旨,坚持全面履职和重点突出相结合,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切实把好扫黑除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黑恶犯罪的整合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加大刑事检察法律监督力度。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刑事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多元化监督理念,从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目标、监督节点等方面,探索建立刑事检察监督新机制,拓展刑事检察工作的途径和方式,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解决对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等监督弱化问题。加大力度开展随案监督,大力推进办案和监督同步化,完善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抗诉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实现精准监督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工作,持续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刑罚执行变更的监督,深入推进刑罚执行各环节的同步监督。增强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强化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意识,实现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和科学化。

(三)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刑事检察工作实效。全市检察机关要落实一体化办案模式和健全内部工作机制,细化审查标准、统一操作规范,建立完善、有效、科学、规范的刑事检察工作制度。不断推进审查实质化,着力以提质增效为出发点,健全完善轻重分离、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效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意见采纳落实情况跟踪、同类执法问题定期通报等机制,增强监督效果,提升监督刚性。加强与法院衔接,完善信息互通互联和工作协调机制,拓宽和延伸监督渠道和路径。建立与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实现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无缝对接,规范和细化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司法程序。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选优配强刑事检察办案力量,特别是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加强刑事检察专业化队伍建设,招录理论水平高、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充实刑事检察一线办案力量,确保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与刑事检察工作要求相适应。注重专业知识的积累和法律素养的提高,构建符合当前刑事检察工作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刑事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采取专题研讨、案件实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办案实践和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增强做好刑事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努力为盘锦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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