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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2023年12月26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刘昌福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以下简称《报告》)的起草情况

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于11月初成立起草工作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24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初步设想,并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立法计划项目和监督议题建议。起草组全面梳理汇总,先后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纲和报告初稿,经常委会主要领导把关修改后,于12月初,形成了《报告》内部讨论稿,并先后3次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讨论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12月14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和第37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又先后征求了全体市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的意见建议。总之,在《报告》起草过程中,我们充分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凝聚了集体的智慧,最终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草案)》。

二、主要内容

《报告》正文共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根据人大工作特点,《报告》从五个方面,系统总结了一年来的务实履职、担当作为的工作实践,即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努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坚持把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把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作为重要任务,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四个机关”科学定位作为方向指引,不断加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同时,从立法质量、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代表的履职能力、人大工作力量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二部分,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提出了重点要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同时,制定了《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表》,对立法、监督等

重点工作进行了条目式的安排部署。

各位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报告虽经数易其稿,但难免还存在一些欠缺,希望大家在审议时多提宝贵意见。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意见,对《报告》再作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改,形成正式报告草案,提交市九届人大三

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请予审议。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草案

 

——2024年1月5日在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大局中积极探索创新、主动担当作为,为奋力推进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定位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围绕市委工作重点,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一要点三计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压茬推进,以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务实精神,助推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

(二)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把高质量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扣主题教育总体要求、根本任务、具体目标和重点措施,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持把“学思想”摆在首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0次,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4。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累计下基层调研36次,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制度机制9个。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到支部讲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三)保证党委意图圆满实现。始终坚持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市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保障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对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财政决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规范任免程序,确保把市委推荐的人选选举好、任命好。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完全实现组织意图。

二、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努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开展科学精准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深入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积极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各环节工作。开展“小切口、真管用”精准立法,颁布实施《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两部法规。积极推进《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立法进程,已完成法规草案审。开展《盘锦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论证工作,到湿地保护立法先进地区开展调研考察,认真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为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供

(二)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组织开展《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常态长效,提升治理能力,以良好的文明行为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组织开展《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节约生态安葬新风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等执法检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督促市“两院”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对13名员额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依法履职尽责。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全面清理工作,高标准完成2022年以前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入库工作。对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确保法治统一、政令畅通。

三、坚持把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提升监督实效

(一)助力经济平稳向好。坚持把人大监督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紧扣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三篇大文章”等领域,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强化对年度计划和经济运行监督,听取审议了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推动加强分析研判,有效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坚持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建立年度财政预算初步审查机制,构建形成季度预算执行分析调研、半年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年度预算调整审查等制度,持续推进预算审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跟踪监督,规范收支行为,硬化预算约束,推动提振消费、助企纾困等一揽子财税政策落地见效。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听取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管理水平。

(二)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以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主攻方向,着眼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听取审议了全市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专题调研春耕备耕、湿地保护、渔业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跟踪督办强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助推乡村发展报告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力乡村振兴提档加速。精心组织召开湿地保护监督工作座谈会,多层级、多角度分析解决湿地保护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盘锦地方特色,全力推动辽河国家公园协同创建。

(三)推动美丽盘锦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监督职责,持续开展螃蟹沟污染治理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加大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变化。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法规清理调研和《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论证调研,联合推动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实施。聚焦“后疫情时代”文旅产业发展,结合发挥盘锦生态优势,对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专项工作报告,积极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持续擦亮我市文旅品牌。

(四)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完善债务管理机制,推动实施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督,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防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调研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上下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水平高度关注我市宗教历史遗留问题推进解决,监督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切实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倾情倾力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听取审议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情况报告,主任会议成员视察、调研城市排水设施建、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生活饮用水供水、不动产登记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等民生关注事项,以刚性监督推动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常态化开展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全流程监督,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创新制定我市《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决定,将于本次人代会首次启用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现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协调办理来信来访19件,均导入司法程序或已转办督办,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把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作为重要任务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坚持把人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主体和活力源泉,完善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立法监督等制度,全年共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6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相关监督工作130余人次,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相关课题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800余份。积极引导人大代表在“三年行动”中当先锋作表率,发挥各领域代表专业优势,支持企业代表提供就业岗位、引进资金项目,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就业和增收渠道,在推进乡村振兴、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展现新作为。

)不断拓宽代表履职平台。深化拓展“双联系”机制,推进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主任会议成员通过常委会会议、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调研走访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联系人大代表。发挥市人大代表培训基地作用,举办人大基层代表培训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把“代表之家”建设作为代表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开展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主题交流,号召全体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助力“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三)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65件建议逐一进行梳理、集中分类交办,所有建议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坚持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专委会对口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将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引领盘锦乡村振兴、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畅通小区消防通道等18件事关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持续跟踪问效,一批代表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坚持把“四个机关”科学定位作为方向指引,不断加强新时代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确保每项工作开展前都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遵循找思路找办法,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着力提升能力素质以赋能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抓手,制度性组织宪法法律及业务培训,全方位推动人大工作理念、手段、方法、机制迭代更新。组织开展“比学赶超、争先进位”评比活动,营造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贴近群众。加强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效能建设,修订盘锦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效。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大兴调查研究,围绕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0余份,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三)着力强化纪律作风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警示通报为镜鉴,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加强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不断凝聚精气神、弘扬正能量努力在人大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创新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机制,召开碰头协商会,合力推动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地。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加强工作协同联动,指导推动县区履职评议工作全覆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履职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认识到,必须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注重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才能站位时代前沿,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必须坚定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才能使人大工作更好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必须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注重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载体,才能使人大工作建立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的基础之上,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最根本的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市人大工作者的担当奉献和同心协力,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的密切配合和团结协作,得益于全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面对全市人民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立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也是盘锦建市40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八届次全会部署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锚定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紧扣“六个走在前列”,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履行人大法定职责,努力创造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盘锦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一切工作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努力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第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急需为先、质量为重、特色为要,扎实抓好立法规划实施。把《盘锦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作为立法制定项目,继续做好《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审议工作,推进《盘锦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盘锦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立法论证。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立法专家顾问作用,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立法途径,建立健全深度参与立法调研、论证、考察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助力更高水平法治盘锦建设。

第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扣打造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刚性,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更好地向中心工作聚焦、向三年行动发力。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经济工作,持续深化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切实为人民看好“钱袋子”。加强政府全口径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加强财经联网监督,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聚焦产业能级跃升,听取审议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产业链招商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渔业法执法检查,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旅游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集体视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聚焦法治盘锦建设,听取审议打击经济犯罪、人民法庭建设、查办职务犯罪等情况报告,深化开展履职评议工作,助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聚焦生态环境优化,听取审议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情况专题调研,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共建共享美丽家园。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听取审议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等专项报告,开展工程质量条例执法检查,持之以恒关注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民生领域,推动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落实见效,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四,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在振兴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强化代表履职考评,抓好代表述职活动落实,组织开展评优表彰,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动力和活力。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联动履职,做强代表履职矩阵。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聚人心、多献良策。

第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持续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思践悟,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忠诚担当上作出人大表率。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水平健全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建设,推进修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加强人大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办实办好“人大讲堂”,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发挥“一网一刊一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多维度讲好人大故事,不断增强制度自信。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打造更多具有盘锦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金名片”。

各位代表、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惟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助推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附件1

 

有关缩略语及名词解释

 

1.“一要点三计划”:是指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工作计划。

2.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3.宗教场所“四进”:是指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

4.“双联系”:是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

5.“四个机关”: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6.“六个走在前列”:是指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的在“打造新时代‘六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等六个方面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定位。

7.“一网一刊一公众号”:一网是指盘锦人大信息网;一刊是指《盘锦人大》内刊杂志,为双月刊;一公众号是指盘锦人大微信公众号,以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人大宣传发展格局

 

 

 

 

 

 

 

 

 

 

 

 

 

 

 

 

附件2

市人大常委会2023重点工作情况表

制定和论证地方性法规(4件)

1. 1.《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

2. 《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颁布实施

3. 《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二审

4.《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论证

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

1. 1.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 市政府关于修改《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拟定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3.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市政府关于废止《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

1. 辽滨经开区《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 市政府《关于我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 市政府《关于解决我市宗教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情况的报告》

4.市政府《盘锦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5.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6.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7.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9.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0.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市政府《关于盘锦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12.市政府《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13.市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市政府《关于深入挖掘整理地域文化资源 加快提升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15.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6.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17.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8.市政府《关于全市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

19.市政府《关于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11.市政府《关于盘锦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12.市政府《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13.市政府《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市政府《关于深入挖掘整理地域文化资源 加快提升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15.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6.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

17.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8.市政府《关于全市农田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

19.市政府《关于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6项)

1.《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2.《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3.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4.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执法检查

5.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

6.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

开展集体视察(3项)

1.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城区排水设施建设情况

2.主任会议成员视察重点代表建议情况

3.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

开展履职评议(1项)

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8名员额法官和5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作出决议决定(2项)

1.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盘锦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决定

人事选举任免工作(6项)

1.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人

2.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24人

3.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6人次:决定任命14人次、任命23人次、决定免职7人次、免职15人次,接受辞职6人次

4.组织宪法宣誓17人,颁授任命书35人

5.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7人

6.终止市人大代表资格27人,补选市人大代表19人


附件3

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表

 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1件)

1.《盘锦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论证项目(2件)

1.《盘锦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盘锦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

1.辽滨经开区《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3.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市政府《关于盘锦市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6.市政府《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7.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8.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9.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0.市政府《关于全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1.市政府《关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市政府《关于盘锦市医疗机构应急救治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3.市政府《关于全市产业链招商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市政府《关于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情况的报告》

15.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市政府《关于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7.市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18.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19.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开展执法检查(3项)

1.《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条例》实施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情况

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执法检查

开展集体视察(3项)

1.主任会议成员集体视察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赋能盘锦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情况

2.主任会议成员视察重点代表建议情况

3.三级人大代表视察

开展履职评议(2项)

1.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履职评议工作

2.继续对部分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

开展专题询问(1项

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1项

重点专题调研(13项)

1.调研全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情况

2.调研春耕备耕生产情况

3.调研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

4.调研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

5.调研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

6.调研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情况

7.调研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情况

8.调研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情况

9.调研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

10.调研旅游发展新高地建设情况

11.调研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

12.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13.调研反家庭暴力法贯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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