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 发布日期202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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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市财政局局长孙亚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了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辽滨经开区)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审查意见
会议认为,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市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辽滨经开区预决算的决议要求,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强化支出预算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有力保障了辽滨经开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会议批准辽滨经开区2024年财政决算。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可用财力不足,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二是政府债务存量规模大,还本付息压力较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仍然严峻;三是零基预算改革不够深入,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执行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等。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审查意见
会议认为,辽滨经开区2025年预算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预算编制的部署要求,与辽滨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衔接,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预算草案总体可行。会议批准市政府提交的《关于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财政决算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辽滨经开区2025年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的意见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为进一步规范辽滨经开区预决算管理,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要严格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积极组织税收收入,规范非税收入,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要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落细稳经济各项财政政策措施,优化完善助企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要积极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进一步争取中央、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努力增加可支配财力,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
2.加大财政支出管理力度,硬化预算刚性约束。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各项重点支出。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继续压缩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情况发生。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健全完善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对财政收支和部门预算的监督管理。
3.完善政府债务管控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举债融资债务管理机制。要围绕国家政府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全力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要完善债务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债务风险可控,坚决遏制新增隐形债务,抓实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强化新增债券项目、企业账款专项债券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债券资金等情况发生。
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向市人代会、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的内容、程序,配合加快推进人大财经(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依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