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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关于 提请刘兰波 邵军任职的议案》的说明

——2025年65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监委主任  曲维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对《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刘兰波 邵军任职的议案》作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盘委干发202573号文件精神提请任命:

刘兰波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邵军为盘锦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下面我就此次任职的刘兰波、邵军同志的基本情况作以简单介绍:

刘兰波,男,1971年2月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入党,辽宁铁岭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全日制中专毕业,在职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辽滨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以来历任市纪委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2023年3月确定为四级高级监察官,2025年4月提名为市监委委员人选。刘兰波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熟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经验丰富。斗争精神较强,为人正派,勤勉务实,群众口碑较好。

邵军,男,1974年5月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入党,大连陆军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全日制中专毕业,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市审计局财政和金融审计科科长、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2022年12月任市纪委监委机关第十一纪检监察室主任,2023年3月确定为四级高级监察官,2025年4月提名为市监委委员人选。邵军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思路清晰,组织协调能力和办案能力较强。有担当意识,尽职尽责,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敢于坚持原则,雷厉风行,群众基础较好。

议案附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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