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4年财政决算 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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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4年全市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7%,同比增长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1.6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56.9亿元,调入资金27.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9.2亿元,上年结余44.8亿元,收入总计为434.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8亿元,为预算的87.0%,同比增长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2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4.6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4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6亿元,支出总计为434.2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2024年市本级(不含辽滨经开区,以下简称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亿元,为预算的106.7%,同比增长7.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1.6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2.5亿元,调入资金5.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9.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4亿元,上年结余16.3亿元,收入总计为275.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2亿元,为预算的83.7%,同比增长3.0%。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4.2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0.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4.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9.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9.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7亿元,支出总计为275.6亿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亿元,为预算的142.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亿元,调入资金0.9亿元,上年结余9.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5.0亿元,收入总计为135.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亿元,为预算的78.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1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02.3亿元,结转下年2.9亿元,支出总计为135.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亿元,为预算的7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0.4亿元,收入总计为0.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为预算的36.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支出总计为0.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0亿元,为预算的101.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5亿元,为预算的94.5%。
2024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171.1亿元,其中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47.2亿元(一般债务297.8亿元,专项债务49.4亿元),均控制在省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着力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各类重点支出,持续兜牢“三保”底线,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较好完成年度预算既定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审计局按照审计法等规定,对2024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预算执行、政府债务、部分重点专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对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符合预算法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有关部门和县区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收入总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发展需求,收入增长乏力,“三保”及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和重点支出需求有增无减,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二是零基预算改革不够深入,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精准,个别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还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中刚性约束有待加强;三是政府债务存量规模大、风险等级高,各级财政还本付息压力巨大。同时,个别部门、单位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为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预算法和市人代会预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审计监督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多措并举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
要聚焦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抓住中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机遇期,积极对上争取,进一步争取中央、省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财税新的增长点。要严格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压实县区、税务等部门责任,强化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抓好税收收入,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要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征缴工作,努力弥补税收短收。要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能力,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把闲置资产盘好用活,使其发挥作用产生收益,努力增加可支配财力。
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坚持无预算不支出,严把支出关口,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情况发生,未执行项目经费支出一律收归国库。要加强国库库款全流程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各项重点专项资金,确保财政支出进度达到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要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完善财力保障等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兜牢“三保”底线。
完善政府债务管控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一揽子化债方案和三年化债专项行动,统筹化债资金资产资源,推动全市存量债务和债务率持续降低。要持续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借、用、管、还”相统一、公开透明、约束有力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要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遵循“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完善政府债务长效管控机制。要强化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的监管,坚决杜绝挪用新增债券资金等情况发生。
持之以恒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坚持严的总基调,持之以恒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维护财经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对挪用和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要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细化实化绩效目标,精准精细开展绩效评价,研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有效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升问题整改质量
审计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维护财经秩序的重要保障。针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披露的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厘清责任,认真整改,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各级政府及审计等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清单化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同时,要注重标本兼治,以制度完善巩固问题整改成效。要通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机制缺陷,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