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7-2031)和2027年立法计划建议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5-25
- 浏览次数83
为科学安排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和《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规定,现公开征集对于《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7-2031)》和《盘锦市人大常委会2027年立法计划》的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十五五”规划和全市工作大局,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实效导向,优先征集事关群众需求、亟需制定、条件成熟、贴合市情的地方性法规项目,确保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精准适配我市实际情况。
二、建议范围
按照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立法建议项目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事项。
三、报送形式
(一)立法建议项目须写明地方性法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和必要性、起草单位或者建议人姓名、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规范的主要制度、建议提请审议时间等,同时注明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或者2027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贴合我市实际,具备可操作性、可实施性,杜绝重复立法、无效立法。
(三)可提出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等不同类型项目建议。
四、报送时限及方式
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将立法项目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沟通。
联系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3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 编:124010
电子邮箱:pjrdfzw@163.com
电 话:2911377
传 真:2821337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