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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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淼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贾洪琳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盘锦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盘锦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盘锦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了《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盘锦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及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补选了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淼向本次会议决定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脉动,一头连着万家灯火。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开展定制化培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盘锦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会议要求,要强化规划引领,建立健全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严格执法监管,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条例》宣传解读,以法治力量引导市民依法规范停车,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切实把立法成果转化为城市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财政安全,扛起债务风险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抓实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撬动作用。健全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依法规范管控政府投资行为前提下,探索化解政府债务的新路径新举措,从根本上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会议强调,《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总体框架合理、制度措施务实、责任体系清晰。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吸纳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逐条打磨条文细节,以精准地方立法守护盘锦绿水蓝天,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发林、王贺广、徐健峰,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副市长胡振乾、市检察院检察长苏中辉,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