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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张树海辞去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6-7-27 6:53:40
(2005年10月28日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辞职申请和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委的有关规定,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树海辞去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辞职申请
市人大常委会:
鉴于本人已退职休养,特申请辞去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感谢省、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个人建议推荐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日宇同志为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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