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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广富辞去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6-7-27 6:53:42  

                 (2005年8月31日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本人的辞职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广富辞去盘锦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向市五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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