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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到公安系统调研就《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07-11-19 10:23:16
11月14—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淑清率市人大内司委部分委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到市公安系统进行专题调研。
马淑清一行首先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培训,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11434起,处理违法人员11910人。全市共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26起,占查处案件的0.23%,无错案和败诉案件。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大增强,全市的社会治安得到有力维护。
马淑清一行来到兴隆派出所乐园社区警务室、和平社区警务室,创新派出所鹤乡社区警务室、科技社区警务室,沙岭分局和三河社区警务室,实地了解基层治安管理情况,并听取兴隆台公安分局和盘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调研中,马淑清对我市公安系统认真贯彻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全市稳定的治安态势给予肯定,对今后更好地加以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她希望全市公安部门在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要深入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提升公安干警的亲和力,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通过这部法进一步加强管理,剖析发生案件的重点人群和类型,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联手,强化管理,做好协调与配合,减少治安处罚案件数量,围绕基层基础工作做好警民联防,齐心合力抓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为创造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作者:胡爽 出处:盘锦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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