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月18日在盘锦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铁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推进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和谐盘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有新的提高
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认真执行严打工作长效机制,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全市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48件116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09件94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886件138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33件1253人。其中,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三类重点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565人,起诉694人,分别占批捕、起诉总数的60.1%和55.4%。从快从速批捕起诉了有37名犯罪嫌疑人,总价值200余万元的“8·15”系列盗车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过程中,注意保护人民群众与犯罪作斗争的正当权利。依法对双台子区东风市场具有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中,属于正当防卫的王金丹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伸张了社会正义,收到了良好效果。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对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在落实社会组织帮教措施基础上,通过不捕、不诉,或建议审判机关适用缓刑等方式,依法从宽处理,化解矛盾,缓和社会紧张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侦查监督部门在全市推行“刑事案件分类审理,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公诉部门实行办案质量预警和无罪判决案件监控机制,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37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11人,其中大案要案23件24人,占立案总数的69.7%和50%。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4件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组织力量重点加强对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追捕工作,有7名犯罪嫌疑人归案,归案率达60%。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软环境建设,把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作为重点,并通过致全市公司企业一封信的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主动参与软环境治理。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进行个案预防23项,提出检察建议40件,组织3000余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侦查监督以立案监督为重点,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3人,调阅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各类卷宗百余册,向公安机关下达《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0件、下达《通知立案书》8件15人。审查起诉追加犯罪事实8起,追诉漏犯7人,除一人在逃外,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民事行政监督建立并完善申诉机制,积极办理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认为法院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改判6件。与金融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敦促并协助发案单位对18件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及时提起诉讼,涉案标的额800余万元。同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认真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刑罚执行监督在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监外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对20名脱漏管罪犯,督促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控告申诉部门办理申诉案件69件,受理举报、控告案件线索293件,同比下降5%,全年无涉检缠访、缠诉案件发生。用非诉讼手段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工作机制日趋成熟。
全面实行案件质量管理。随着《案件质量管理规程》的贯彻执行,市检察院执法行为全面实行规范化。每个检察人员执法办案都严格遵守《案件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操作程序、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对有阶段性诉讼结果和诉讼程序终结的案件全部进行质量等级评定。评为优秀的案件予以奖励,对有瑕疵的案件深刻剖析原因,追查责任,评定结果定期在局域网上通报,作为考核办案人员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全面实行案件质量管理,案件质量基本得到保证,检察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时间缩短、效率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标准规范。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试点单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容和深刻内涵,认真查摆执法观念和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思想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同时注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干警到辽滨船舶工业园区、高升镇和金马油田等地参观学习,了解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果,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爱民、亲民、护民的执法思想,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既有声有色又注重实际效果。
把学习和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针对我市检察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状况。年初,市检察院党组决定把2006年作为“学习年”,把加强学习和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制定了全院干警学习规划,针对每一个干警的岗位需求和自身特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学习培训任务和目标,采取院里集中学习、部门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和培训。院里举办检察官讲坛、专家报告和知识讲座,每周一讲;建立政治考试和业务考试制度;业务部门开展岗位业务技能培训;组织业务骨干成立案件研究小组、重点调研课题攻关小组;在干警中开展“读一本好书、掌握一项技能、培养一个健康的业余爱好”活动,提高干警的学习兴趣,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奠定基础,促进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市院机关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抓作风、比服务、争一流”主题活动“十佳机关”、市直机关“十佳先进党组织”;被市文明委评为“诚信机关”。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最高检察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指导方针,发挥检察机关上下领导关系的优势,对基层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加强指导。继侦查工作一体化之后,又推出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带动并促进基层院业务工作开展。市检察院还加强检务督察,对于失职、违反正当程序,导致出现错案的基层院办案人员,启动错案追究机制,依照《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信息化建设今年建成职务犯罪侦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开通电子公文流转系统,继续保持在全省检察机关的领先位置。市检察院加强对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的指导,大洼县检察院进入省先进检察院行列。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盘山县检察院办公大楼落成并交付使用,使我市基层检察院“两房”建设又实实在在地前进一步。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检察工作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坚持重要案件向市委请示的工作制度,检察机关重要工作、检察工作重要改革创新措施,及时向市委汇报,争取市委的支持。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注重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和配合,从而保证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两级院对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专项调研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作为促进检察人员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能力的有利契机。对于人大代表关于检察员出庭公诉能力和表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反馈。市检察院把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作为争取人大监督和支持的有效形式。2006年分别在市人大五届第十次和十一次常委会上,作了《关于监外刑罚执行监督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两个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了监外刑罚执行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顺利开展。去年,市检察院重点加强和改善了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创新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工作机制,创办《盘锦检察工作》专刊,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重要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到检察机关视察、列席检察委员会、参加案件听证会、深入基层与人大代表座谈、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把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监督检察机关、支持检察机关。
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匮乏,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对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勒索刁难企业,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职务犯罪打击不够有力;基层院建设发展不平衡,存在的薄弱环节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7年的主要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力度,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坚决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滥用刑事追诉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裁判不公以及超期羁押等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现象,依法保护人权。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注意查办错误判决、裁定背后的枉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
要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为当前检察工作的一个重大课题,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内涵和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的基本要求,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各个执法办案环节,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工作机制和办案方式。要辩证地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既要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从严从重打击的思维方式,也要防止宽大无度、放纵犯罪问题的发生,同时还要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
(三)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载体,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提出推进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这是新时期政法机关包括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新课题。检察队伍建设,归根到底是个职业素质问题。其中包括检察官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等,这种为职业所必须的各种素质的内在统一,就是检察官岗位的职业化水准。检察队伍建设要适应法治国家建设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在坚持革命化、现代化基础上,向着职业化方向迈进。按照检察官职业化的标准和要求,以促进检察官全面发展为中心,创新工作机制,发现和培养检察专业人才,探索检察队伍建设新途径。要下大力气抓好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加强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基础工作,落实基本保障。完善严以自律不想为、严肃查处不敢为、严格管理不能为的检察廉政建设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这是新形势下作好检察工作必须时刻遵循的政治原则。要继续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按照文件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明确加强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迅速落实,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各位代表,2007年的检察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确定的中心工作,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盘锦做出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