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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17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崔建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大会报告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四条工作主线”和“三项重点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进财政制度改革,确保民生领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9亿元,比上年增长18.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1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2.0%;非税收入完成18.6亿元,比上年增长1.7%。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52.8亿元,比上年增长65.0%;地税部门完成51.0亿元,比上年下降4.1%;财政部门完成15.1亿元,比上年下降1.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4.0亿元,比上年增长0.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0.2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教育支出完成18.8亿元,比上年增长4.5%;科技支出完成1.3亿元,比上年增长0.1%;社会保障支出完成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医疗卫生支出完成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7%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31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5.0亿元,调入资金34.2亿元。财政总支出为31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0亿元,上解省支出2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95.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8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6.5亿元,比上年增长41.2%,主要是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6.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收入总计为76.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44.4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6.1亿元,调出资金4.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1亿元,支出总计为76.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4亿元,收入总计为39.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0.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6亿元,支出总计为39.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4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0亿元,比上年增长6.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亿元,比上年下降25.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亿元,比上年下降1.6%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6亿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7亿元,比上年增长9.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下降8.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0亿元,比上年增长4.9%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9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增长30.3%。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41.5亿元,比上年增长39.3%;非税收入完成8.4亿元,比上年下降1.3%。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20.3亿元,比上年增长42.2%;地税部门完成23.0亿元,比上年增长34.4%;财政部门完成6.6亿元,比上年下降4.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6亿元,比上年减少5.3亿元,下降7.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9亿元,比上年下降38.5%;教育支出完成5.1亿元,比上年下降17.0%;科技支出完成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7亿元,比上年增长5.2%;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4亿元,比上年增长8.0%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7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1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8.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5亿元,调入资金20.6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76.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6亿元,上解省支出27.4亿元,补助县区支出49.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2亿元,增长15.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9亿元,县区财政上解收入2.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9亿元,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为6.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亿元,增长45.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8亿元,调出资金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为6.1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3.5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6.4亿元,收入总计39.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3亿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21.6亿元,支出总计39.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3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0亿元,比上年增长6.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亿元,比上年下降25.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9亿元,比上年下降1.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3.0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7亿元,比上年增长9.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亿元,比上年下降8.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0亿元,比上年增长4.9%

  二、2017年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强化财政收入征管,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严格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跑冒滴漏、虚增财政收入等行为,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征管责任,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加强组织收入调度分析,合理预测收入情况。强化税源管理,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发展动态,深挖增收潜力。加大税收稽查力度,着力清理欠税,防止税收流失。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努力做到各项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实现了按照年度收入预算目标均衡入库。全市财政收入增幅全省排名第2位,收入总量首次全省排名第4位,税收收入占比全省排名第1位。

  (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全市对上争取资金实现10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市本级财政筹措调度资金22.5亿元,支持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高新产业技术园区、高端智能制造、渔业转型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市拨付支农资金20.2亿元,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减轻企业税费负担6.4亿元。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拨付市金控集团资金2亿元,支持设立应急转贷资金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发放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22.9亿元,进一步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 健全债务管理体制,努力化解政府债务

  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盘锦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界定了政府性债务风险等级,制定了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全市通过组建企业集团、PPP模式、预算安排等方式,完成省政府下达化债任务的158.4%。全市共置换政府债务121.1亿元,完成了省下达我市考核指标的180.7%。积极推进债务和资产向企业集团的匹配划转工作。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今年年初,省财政厅已向财政部推荐我市为全省唯一的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城市,辽东湾新区也被推荐为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县区。

  (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确保民生领域支出

  多渠道筹集、足额安排、及时拨付民生领域资金,努力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各级财政拨付民生支出13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0%。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15.8亿元,全市各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确保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5.2亿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提款19亿元,支持了棚户区改造建设。拨付环境卫生服务费2.8亿元,支持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市财政拨付资金2.7亿元,用于保障全市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制定出台《盘锦市农村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补贴资金0.6亿元,支持在全市农村推广实施燃气壁挂炉清洁取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财政预算约束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认真履行调整预算法定程序,从严控制追加支出。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在优先安排必保刚性支出的基础上,对于其他政策依据充分的专项,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予以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同比下降2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下降25%,公务招待费同比下降9%。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节省更多的资金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支出,对于超编人员,财政不予核拨经费。审核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总值3.9亿元,审减值0.6亿元,节约了财政资金。

    (六)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市本级存量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对于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5亿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对于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调整市本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经济分类改革工作,确保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严格对应、有效衔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均设立了预算公开统一平台,并切实督促本级各部门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确保了各部门资金运转顺畅。全市共完成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金额7.9亿元,节约资金0.6亿元。

  2017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县区财政的企业养老金等刚性支出压力日益增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县区保民生兜底出现困难;财政预算编制还需更加细化,财政资金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还需不断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三、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虽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依然面临一些困难与压力,但是,随着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沿海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我省 “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系列三年攻坚计划决策部署的全面施行,以及我市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主轴城市的区位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等综合发展优势的厚积与释放,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支撑。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18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促进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基层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构建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3.2亿元,比上年增加14.3亿元,增长12.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111.4亿元,比上年增长11.0%;非税收入21.8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60.4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地税部门54.8亿元,比上年增长7.5%;财政部门18.0亿元,比上年增长19.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82.7亿元,比上年增加24.1亿元,增长15.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11.6亿元,比上年增长38.9%;教育支出20.8亿元,比上年增长11.9%;科技支出0.8亿元,比上年增长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亿元,比上年增长8.4%;医疗卫生支出1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22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3.2亿元,调入资金34.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8亿元。财政总支出为22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亿元,上解省支出32.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3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6.9亿元,比上年下降4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24.4亿元,比上年下降4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收入总计28.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3.1亿元,比上年下降11.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安排20.4亿元,比上年下降12.0%。加上调出资金4.0亿元,结下下年支出1.1亿元,支出总计28.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0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1.58亿元,收入总计21.61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4.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8亿元,支出总计21.6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比上年下降4.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比上年下降1.4%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2.2亿元,比上年增长8.7%。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2亿元,比上年增长9.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3亿元,比上年增长7.2%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4.9亿元,比上年增加5.0亿元,增长10.0%。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45.5亿元,比上年增长9.7%;非税收入9.4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分部门收入安排情况是:国税部门22.4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地税部门25.3亿元,比上年增长10.0%;财政部门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0%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0.2亿元,比上年增加11.4亿元,增长16.5%。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4.7亿元,比上年增长5.0%;教育支出7.1亿元,比上年增长9.7%;科技支出0.2亿元,比上年增长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医疗卫生支出5.9亿元,比上年增长3.2%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财政总收入为14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3.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调入资金15.0亿元。财政总支出为144.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2亿元,上解省支出32.3亿元,补助县区29.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2亿元,比上年增长4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亿元,比上年增长12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2亿元,收入总计3.6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6.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0亿元,比上年增长300.0%。加上结转下年支出0.2亿元,支出总计3.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0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1.58亿元,收入总计21.59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31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4.0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28亿元,支出总计21.5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4.6亿元,比上年增长0.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比上年下降4.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6亿元,比上年下降1.4%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9.4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2亿元,比上年增长9.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亿元,比上年增长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3亿元,比上年增长7.2%

  四、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一)着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进一步提高组织好财政收入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重要性的认识,狠抓财政收入征管。强化对财政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结合经济发展走势,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编制收入预算。按照财政收入预期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在关注存量税源的同时,努力培植增量税源。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确保财政收入良性运行。认真查找组织财政收入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良好发展

  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支持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支持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现代立体农业模式推广。落实县域经济三年攻坚计划,推进农垦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研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类资源向辽东湾新区集聚,支持加快建设国家级新区。

  (三)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确保各项重点支出

  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刚性。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财政支出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轻重缓急排序,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养老金发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债务还本付息等必要支出。加大财政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推进健康盘锦建设,打造全民智慧健康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支持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支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通过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处置闲置资产、预算资金安排、利用置换债券、偿债准备金等方式,优化债务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防范债务风险。推进企业集团的组建运行,做好政府债务资产的匹配划转工作,推动存量债务由“政府负债”向“资产负债”转变。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等政策,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严格遴选排序债券资金支持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主动防范债务风险,将融资平台公司等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纳入监管范围,严禁违规融资或变相举债风险转移到政府债务领域。强化债务预算管理,建立与财政预算衔接的各类需政府负担的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确保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偿付。

  (五)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加大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加强财政资金追踪问效,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部门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严格实行零基预算,细化预算编制,打破预算支出惯性,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批复到位率。取消预算安排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和先确定支出总额再确定具体项目的编制方式。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通过全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并长期保留,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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