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人代会 >八届一次人代会 >会议报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8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邴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
  牢牢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依法惩治犯罪,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3906件5507人,批准逮捕2417件33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660件5197人,提起公诉3571件5095人。二是突出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刑事犯罪,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如,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理了以发放高利贷牟利的“苏氏家族”黑社会案件。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纵深推进社区矫正巡视检察,逐步完善未检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监督、教育、管理,检察环节的立体防护网作用正在凸显。
  ——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02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81人。二是大力构建多元化解矛盾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连续10年保持“赴省进京零上访”记录。三是不断强化刑事申诉检察“一体四翼”工作,积极探索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持续完善信、访、网、电诉求渠道,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市院连续4届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一是全面统筹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先后制定出台服务“十三五”规划、服务滨海新盘锦建设、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赢得了市委及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建立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的“绿色通道”,依法办理了“e租宝”互联网金融系列案件中涉及盘锦地区负责人宋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00余万元案件。三是树立效率和服务意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咨询和司法救济,听取不同类别企业的声音,实施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真心诚意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二、以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
  牢牢把握人民对风清气正的期盼,认真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减存量,遏增量,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全力查处职务犯罪。一是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85件24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7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800余万元。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严肃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家电下乡补贴、征地拆迁等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8件198人。三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大案144件172人、要案9件9人。如,依法立案侦查省院指定管辖的省政协原常委、文史委副主任(文化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周某某贪污、受贿案。
  ——全力提升办案质效。一是不断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切实整改同步录音录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保障律师执业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确保“无人员违纪”。二是不断增强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深化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推进检察技术与案件查办的深度融合,确保“无办案事故”。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在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重要阶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无信访案件”。
  ——全力构建侦防一体。一是依法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现信息上传与查询预约功能,并及时跟踪预防,努力促进建立诚实信用的社会体系,共受理查询5100余次。二是不断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预防和发案单位的个案预防,现场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310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1份,形成分析报告195份。三是构建完善预防犯罪法律宣讲一体化工作格局,探索打造“预防邮路”宣传平台,不断扩大预防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共开展“法律五进”宣讲273场,发放宣传单3100余份。
  三、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
  牢牢把握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盼,紧紧扭住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工作。
  ——刑事诉讼监督不断增强。一是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36件;对侦查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决定追加逮捕51人;对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决定追加起诉50人。二是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向法院提请、提出抗诉25件,法院累计改判14件。如,吕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抗诉后,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由缓刑改判为实体刑。三是持续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7件。
  ——民行检察监督不断改善。一是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共受理审查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264件,提请省院抗诉35件,省院支持抗诉18件,向法院发出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违法检察建议70件。二是圆满完成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跟踪问效工作任务,配合法院对已经收取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进行集中清理,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全面推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制定出台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立案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实现了新增职能的良好开局。
  ——刑事执行监督不断发展。一是强化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发现监管安全、侵犯在押人员权利等问题66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其中,监督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典型案例被高检院在《检察日报》刊发;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被采纳116人,其中,3起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优秀案件。二是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检察,纠正法院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3人;纠正办案机关财产刑执行不规范案件1件,并被评为全国优秀案件。三是加大对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侦查力度,共立案侦查12件13人,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建议作出党政纪处分9人。
  四、以推动各项检察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
  牢牢把握人民对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期盼,坚定不移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落细。
  ——司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一是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遴选员额检察官129名,实现80%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二是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真正做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三是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实施检察官职务等级套改,完成员额内检察官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不断提升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上划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受到了中央司改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监察体制改革配合实施。一是把握办案节点,努力抓结案、消存案,并对现存案件线索以及办案中发现的犯罪线索打包封存移交,对已经办结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的赃款赃物进行集中清理,为职能转隶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在市县(区)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纪委、组织、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确保机构、人员转隶到位,共划转编制84个,已转隶64人。三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来抓,牢牢把握转隶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确保检察队伍特别是侦防队伍思想稳定。
  ——诉讼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一是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对审查发现的非法证据以及无法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瑕疵证据予以排除,共作出不构成犯罪不批捕决定45人、不起诉49人。二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组织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41次,检察长出庭履职担任公诉人58次,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5件,使庭审质效得到大幅提升。三是构建“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工作格局,完善简易案件审查模式,探索尝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缩短办案周期,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
  五、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牢牢把握人民对司法公信的期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始终把机关党的建设作为育本之钥。一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逐渐养成。二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巡视整改意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和检务督察“两只手”作用,从严加强内部监督。同时,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合力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廉政壁垒。
  ——始终把职业能力建设作为强本之策。一是持续抓好检察教育培训,解决新常态下本领恐慌问题,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3000余人次,举办检察官大讲堂46次。二是巩固发展“一网”、“两刊”、“一报”、“两微一端”立体宣传矩阵,共出版专刊91期,完成国家、省、市检察理论立项课题22项,市院成为全省首家高检院理论研究所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三是大力开展“素质提升年”等活动,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共有57名同志受到市级以上机关表彰、15名同志被荣记二等功、81名同志被荣记三等功。
  ——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固本之道。一是狠抓基层院建设,不断加大对下领导、指导、监督的力度,全市5个基层院分别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逐步实现科学、保密、规范的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市院被评为“辽宁省检察机关首届科技强检示范院”。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并严格落实审议意见;高效办理政协提案,配合完成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四年,全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怀、理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还未凸显;二是司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还有短板;三是司法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型办案组织运行还须磨合;四是司法管理路径有待进一步优化,内部监督机制运用还不到位;五是司法保障成果有待进一步固化,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还须深度融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继往开来的承启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检察保障一体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党的领导,致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组工作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聚焦全市“八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二)强化维稳措施,全力推进平安盘锦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保持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针对性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持续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儿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权益。
  (三)强化监督意识,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大力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落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着力解决全市民行案件线索少的短板,巩固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维护刑事执行公正。
  (四)强化责任担当,奋力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配合完成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深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进一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五)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把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作为主要目标,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八大本领”,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撑;把建设“智慧检务”列入工作重点,全面建成“六大平台”,大力推动现代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历史只会眷顾坚定者、奋进者、搏击者,而不会等待犹豫者、懈怠者、畏难者。让我们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为盘锦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一篇: 关于盘锦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联系电话:0427-282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