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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0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邴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落实党委决策部署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不断夯实服务保障工作基础。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走进新闻直播间,主动到企业调研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确保服务企业精准发力。三是以办案为切入点,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横跨五省的生产销售侵犯雪花啤酒注册商标标识系列案。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全面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力推进专项斗争。二是制定出台线索排查移送等5项工作制度,加强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是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共批准逮捕123人,提起公诉22人,从严从快办理“4.03”、“6.19”、“8.18”等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

  (三)有效排查化解矛盾。一是努力践行“枫桥经验”,排查上报4件重大不稳定隐患,稳妥处置突出信访矛盾16件,实现新增信访积案办结率100%。二是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3人次,检察长接待当事人31人次,持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访零记录。三是秉承“办案-监督-息诉”理念,全面推行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机制,有效化解李某某涉军信访积案。

  二、围绕中心顾大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牢牢把握社会安全稳定形势,积极投身平安盘锦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受理审查逮捕1344人,批准逮捕90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40人,提起公诉1382人。二是依法惩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成功办理了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达14.6亿元的组织领导传销案。三是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对接,高效高质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256人。

  (二)依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一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从快办理了刘某拒不支付农民工147万劳动报酬案。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认真贯彻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24人,举办送法进校园等法律宣讲活动33场次。三是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向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款35万元。

  (三)积极融入社会综治格局。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对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31人;对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5人。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黄赌毒”、“套路贷”、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8.02”跨国开设赌场系列案件。三是开展社区矫正脱漏管专项监督,建议收监社区服刑人员3名,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

  三、凝心聚力谋发展,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格局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转隶就是转机的重大机遇,坚定检察自信,着力打造盘锦检察的监督品牌。

  (一)做优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一是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件、撤案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9件。二是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10人、漏诉4人,开展调查核实侦查违法活动4件,受到了高检院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向法院提请、提出、支持抗诉案件611人,法院改判23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1次。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是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共受理审查各类案件109件,已办结103件,向法院发出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违法检察建议14件。二是全面提升监督效果,向省院提请抗诉14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省院累计支持抗诉9件,法院累计再审改判3件。三是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发现虚假诉讼线索2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份。

  (三)做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一是积极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再犯罪案件4人。二是持续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办案单位变更刑事强制措施66人,有3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三是继续强化清理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处实刑案件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督促法院对4名罪犯收监执行。

  (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外部联络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二是依法查办案件,实施“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共立案4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份。三是保护社会公益,开展国有农场土地清收等工作,配合大洼区政府清查出台账外水田93313亩,挽回国家经济损失4269万元。

  四、苦练内功重自强,大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牢牢把握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新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检。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积极践行检察人员的初心和使命。二是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专题向党委报告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大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三是狠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巩固发展“一网”、“一刊”、“一报”、“两微一端”立体宣传矩阵,发布信息610条。

  (二)坚持素能强检。一是持续开展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举办检察官大讲堂、专项业务培训、综合素能研修班共计33次。二是不断提升理论研究能力,完成国家、省级立项课题15项,出版专著《检察文化理论与实践》。三是着力提振队伍“精气神”,举办第二届“十佳检察官”评选活动,促使全市检察机关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氛围日益浓厚。

  (三)坚持从严治检。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4 人次、工作谈话90人次。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效发挥五位一体督察机制和党内监督作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证司法清明、执法清正、检察清廉。三是积极整改中央和省院巡视反馈意见,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真抓真改。

  五、内外兼修塑形象,奋力实现全年发展目标

  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新形势,内强基础,外塑形象,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一)夯实基层基础。一是不断加强基层院建设,强化对基层院的检查指导,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双台子区院被评为“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二是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常态化,先后对双台子区院、盘山县院开展政治巡察,切实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三是注重强化检务保障,启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建成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检察工作平台,智慧检务支撑作用开始凸现。

  (二)激发办案活力。一是深化司法改革,落地落细司法责任制,落实落好检察职业薪酬体系,员额检察官共办案3597件,无错案发生。二是保障办案安全,落实司法警察值班接访、办案看护、文书送达等规章制度,密切配合检察官办案,无办案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质量管控,实施案件质量自查、抽查和重点案件评查机制,纠正瑕疵案件46人,已追究2名办案人员责任。

  (三)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65人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审议意见。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对接民主监督小组,配合开展检察队伍建设调研,确保民主监督取得实效。三是真诚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公布重大工作情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所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怀、理解、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和不足,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工作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重刑轻民”、“重刑轻行”的思想观念还需切实改正;二是司法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细化,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还需更加务实;三是司法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不敢、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还需认真解决;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办案组织完善还需加快推进;五是司法保障成果有待进一步固化,各项管理工作与智慧检务还需深度融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检察工作奋发有为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四大职责使命”,为盘锦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认真贯彻党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创新常态化联络机制,做好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配合政协做好公益诉讼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构建良性的检察公共关系。

  (二)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办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强化检察监督,主动服务保障民生,大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破坏我市近海海洋生态环境和湿地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推动盘锦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基本职责,进一步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件优办、专办、快办,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四)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注入完成新使命所需的发展动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优化办案组织建设;探索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等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完善诉访分离、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多元化解决涉检信访问题。

  (五)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制定出台检察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补齐自身短板,让检察工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各位代表,未来已来,路在脚下。我们将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盘锦检察事业新的精彩篇章,为推动盘锦成为解放思想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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