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人大信息网欢迎您!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人代会 >八届三次人代会 >会议报告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着力建设“两个机关”,主动站位“两个一线”,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积极履职尽责,实现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的良好开局,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向党中央看齐,与省市委对标,注重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人大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坚持集中力量议大事。认真落实市委“2018年专项改革行动”,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和范围,确保更好地体现市委意图和群众意愿。一年来,听取“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报告20次,不断提升我市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实现选举任免高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3人次,特别是满票补选市政府市长、满票决定任命副市长,确保了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突出特色,注重质量,科学立法工作更加规范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实践探索中切实扛起立法主导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法规制定,坚持提前介入、全程把关,提升立法能力,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规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坚持立法领导体制。落实和完善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根据市委要求和立法需求,开展立法调研,确定立法项目,始终保证立法工作贴近市委中心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注重立法工作连续性和创新性相结合,统筹抓好起草、调研、论证、审议等各个环节,将党的主张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转化为地方性法规,成为全市公民的行为规范。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加强立法工作,科学编制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联合立法调研十余次,接触基层群众二百余人次,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建立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面向省内外遴选22位法律顾问组成专家库,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有效保障。

  突出盘锦特点立法。针对困扰我市物业管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出建设性的制度设计,审议通过《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主体性质、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并且设立房屋交付使用条件确认书等具有盘锦特色的新制度,实现了对上位法的细化和有益补充。在此基础上,围绕《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5个立法项目开展论证调研。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实效更加突出

  牢牢把握增强监督实效这个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确定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力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力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围绕落实市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监督。聚焦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抓监督,从市委全会确定的“八项重点工作”中提炼出19项监督重点,明确专人专项负责,做到紧盯不放、关注到底、助推到位。充分运用人大的工作方式,围绕农垦改革、营商环境等开展调研视察,提出真知灼见,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围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坚持依法监督。立足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监督,听取审议经济运行、预算执行及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依法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和重大任务的顺利完成。

  围绕持续改善民生加强跟踪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养老服务、师德师风建设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困难事、操心事、烦心事,组织三级人大代表集体调研视察,开展持续跟踪督查,推动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建立完善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来访处理机制,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重要抓手,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围绕促进公平正义强化司法监督。主动站位民主法治第一线,听取审议“两院”多个专项报告,围绕案件管理、刑事诉讼改革等开展专题监督,围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科技进步法》等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支持和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构建平台,加强服务,代表主体作用更加彰显

  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通过建章立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推进“双联系”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围绕强化履职担当,设计活动载体,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等系列文件,推动“双联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先后邀请4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组织36名代表参加专门委员会活动,112名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的相关活动,为代表履职尽责创造了良好条件。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122件,目前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1件,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围绕8件重点建议,建立了领导分工督办、专委会对口督办、人事委协调督办的工作机制,保证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

  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增强代表履职实效。针对市人大代表中70%为新代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参加全国人大培训、开展小组个性化培训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11个“代表之家”,不断拓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途径,组织开展“三查(察)”等活动,代表的履职意识明显增强。

  五、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加坚强

  坚持以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为定位,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树立起有作为、有创新、有影响、有权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形象。

  加强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组织开展学习,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面提高了思想政治能力;组织“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主题研讨,设立“遵崇宪法新时代,筑梦人大新征程”干部讲堂,开展机关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让每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讲台、谈体会,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工作能力。与此同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实践创新,完成市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更加注重党的建设,扎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走进盘锦第一个党支部等党日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更加注重廉政建设,通过开展廉政讲座、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签定廉政责任书等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更加注重作风转变,引导人大干部“克服二线思维、树立一线意识”,焕发服务中心工作的责任担当,同时大力倡导讲短话、开短会、调研讲实效,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为之一变。

  解放思想,创新人大工作。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起始点和突破口,“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成效明显。创造性地提出并落实业务知识学不透不下基层、关键问题理不清不下基层、惯性思维不改变不下基层的“三不”原则,推动机关干部扎下心来学业务学法律,从思想深处摒弃传统的思维定势、习惯做法和路径依赖,特别强调下基层必须奔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这一创新做法,促进了机关干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减轻了基层单位应付无谓检查视察的负担,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人大工作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区人大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同代表和群众的更高期望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抓大事、议要事、督难事方面需要进一步聚焦,立法的质量、效率和针对性有待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和推动问题解决的力度还不大,固化作风转变成果还需要持续发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2019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9年,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盘锦而言,都至关重要。按照市委的总体部署,全面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市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立足推动盘锦成为解放思想的排头兵、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这一大局,着眼“两个机关”“两个一线”这一定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第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把体现党的领导具体化,贯穿在人大履职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凡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就及时跟进,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大事要事不畏难、不避险,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定期报告、主动请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

  第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上下功夫,围绕年度立法计划,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审议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力争制定出符合盘锦实际、具有盘锦特色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完成《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后续工作,出台《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为文明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第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拓展监督选题来源,围绕市委确定的“三项牵动性工作”和“六项基础性工作”,围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围绕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健全完善闭环运行机制,使监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切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有新作为,在提升民生福祉水平上有新贡献。

  第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面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双联系”活动机制,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健全分类交办、重点督办、跟踪督查、办理评价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办成率和满意率。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管理,继续抓好代表之家建设,丰富代表小组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第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引向深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德能配位、才能配位原则,贯彻落实《关于关心关爱干部减轻基层负担的意见》,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人大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下基层“三不”原则,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升常委会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上下联动和工作指导,形成人大系统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冬至阳生,恰好风正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凝聚力量、担当作为,倾心推动经济社会新发展,倾情助力各项事业新跨越,倾力迈上人大工作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建市35周年!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盘锦市第八届三次人代会 政府工作报告
下一篇: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议使用IE7.0,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站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20666号-1    联系电话:0427-282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