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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财政决算情况的审查结果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9年7月25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盘锦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同时结合2018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的审查情况,对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66.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1.9亿元,上年结余2.9亿元,调入资金12.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99.8亿元;财政总支出266.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1.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3.1亿元,结转下年5.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3.1亿元,债券转贷支出63.7亿元。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增长102.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6亿元,比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4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6亿元,总收入合计23.3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1.3亿元,结转下年16.2亿元,总支出合计23.3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4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15.3%;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8.1亿元,比上年增加6.7亿元,增长9.4%。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与年初向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比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了0.1亿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增加。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先保障社会保障、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的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市政府提出的《关于盘锦市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关于盘锦市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审计工作报告和部门决算审查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细化程度有待于提高,国库资金管理监督需要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拨不及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仍需提高,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需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企业养老风险防控工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等等。

  2019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8亿元,为预算的53.5%,增长6.1%。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亿元,为预算的48.6%,同比减少4.9亿元,下降16%,主要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6.9亿元,为预算的50.1%,增长11.3%。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4亿元,为预算的48.9%,同比增加5.1亿元,增长15.2%。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牢固树立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是:减收增支因素较多,财政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决算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预算和决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控代编预算规模,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预测的科学性;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投资计划与预算下达之间的衔接;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细化预决算报告的内容,要将编报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部门决算草案中要充分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实现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效衔接。

  (二)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培植壮大财源。要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征管,实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要积极培植壮大财源,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充分发挥我市在“五大区域”和“一带五基地”中的地区战略优势,发展壮大地区经济,扩大新增税源;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重点财源、新兴财源的扶持力度,不断地壮大后续财原。

  (三)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除按规定对应收回存量资金收回财政重新统筹安排外,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或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支出,避免资金沉淀。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平衡压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继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增加财力安排的有效性,合理安排教育、社保、医疗、住房保障、污染防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兜好民生底线。

  (四)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应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最大限度的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各类风险管控,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完善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机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把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区间,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妥善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统筹财力,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六)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审计监督成果的利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并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予以重点反映。此外,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着重从体制机制提出整改措施,要明确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区分违法违规问题、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发展与改革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踪。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进行彻底整改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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