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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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岩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李淑云、张晓辉、徐洪峰、王永伟,秘书长毛延红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全市及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盘锦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盘锦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对《盘锦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盘锦市城镇绿化管理条例(草案)》和《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三审。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副市长杜鑫,市法院院长李晓林,市检察院检察长邴志凯,市政府秘书长崔发林,市监察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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