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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和监督议题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和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范围限于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环保三个方面的事项。

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单位,应当提交法规草案建议稿,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解决的主要问题、确立的主要制度和立法依据等作出说明;提出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的公民,可以只提出项目名称及立法的主要理由。

(二)监督议题建议。社会各界可以就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提出议题建议。

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2年12月25日。

三、征集方式

建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须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23号

电子邮箱:pjrdyjs@163.com

联系电话:0427-2826900

特此公告。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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