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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202212月26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刘昌福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以下简称《报告》)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报告起草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报告》起草工作,张淼书记负总责,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抽调专人成立起草工作组。10月下旬,起草工作全面启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办室对本部门2022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23 年工作安排提出了初步设想,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起草组全面梳理汇总,先后形成报告提纲和报告初稿,经常委会主要领导把关修改后,于12月中旬形成了《报告》内部讨论稿,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进行讨论,逐项明确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印送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过二个月的起草、修改、完善,认真吸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凝聚了集体的智慧,最终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报告(草案)》。

二、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根据人大工作特点,《报告》从五个方面,系统总结了年来务实履职的工作实践,即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行并举注重实效,扎实推动法治盘锦建设;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提升代表工作质量水平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要求。同时,从执法检查力度、监督方式方法、代表主体作用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第二部分为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明确了常委会2023年总体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了重点要抓好的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努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围绕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聚焦以良法保善治,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底色;三是围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民生实事落实、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深化开展履职评议,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四是围绕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建设、不断激发代表活力、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搭建履职服务平台,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五是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展现人大依法履职新形象。

各位组成人员,常委会工作报告虽数易其稿,但难免还有一些欠缺和疏漏,需要进一步讨论修改。希望大家在审议时畅所欲言,多提宝贵意见。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正式报告草案,提交市九届人大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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