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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淑云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推动盘锦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2项;开展执法检查、集体视察、履职评议6项;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作出决议决定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次。

一、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落实,对照新要求明确新思路,对标新部署落实新举措,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前提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地方立法、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配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

始终把落实党的主张作为人大工作的政治任务。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对辽河两岸“一带双创”专项规划、城区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等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坚决贯彻市委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坚持立行并举注重实效,扎实推动法治盘锦建设

推进高质量立法。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顾问作用,高标准完成了《盘锦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

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暗查暗访等形式,对《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对《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开展执法检查,助力打造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营商环境;对《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物业管理秩序更加规范。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三、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强化经济工作监督。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跟踪推动目标任务和工作落实。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监督和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听取审议了关于财政预算决算、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对辽滨经开区预决算情况的审查,建立预算审查专家制度,健全政府债务报告制度,推动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注重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监督,推动问题深入整改。听取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促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

强化社会民生领域监督。把民生实事作为监督重点,围绕教育、医疗、就业等群众关心关切,听取审议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解决“教育双减”、医疗资源配置和医患矛盾、创业就业扶持等方面问题;围绕商住用地管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情况,听取审议了相关专项报告,促进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围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城市燃气管理、商业保险、春耕备耕、民宿资源、养老服务、自然保护地监管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专题调研,针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三级人大代表视察,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常态化听取审议了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守牢绿色生态底线。听取审议了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开展螃蟹沟及六零河污染防治工作调研,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保护,助力打赢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围绕司法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高效率,首次听取审议了市监委关于聚焦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强化民生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工作质效;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更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7名员额法官和5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促进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更加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一年来受理来信来访58件次,持续开展申控信访案件集中“清仓见底、减存控增”工作,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提升代表工作质量水平

深化“双联系”工作。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制度,主任会议成员巡回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调研、走访、座谈等各种方式联系代表。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委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30余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60余人次。组织省市人大代表进驻“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听民生、汇民意、解难题。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按照“七有”标准,完成了“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健全代表小组活动等五项工作制度,完善代表履职培训机制,做好初任培训,抓实政治培训,订阅人大代表报等刊物,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落实代表履职考评和辞职管理“两个办法”,有效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奋力在抗洪救灾第一线”的倡议书和“贡献人大力量、共筑城市文明”的一封信,动员代表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护、抗洪抢险、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广泛宣传代表履职先进事迹,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健全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专委会对口跟踪督办、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机制。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50件意见建议全部办理答复,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的17件重点意见建议全部高质量办结,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发展要求

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开展赴基层宣讲活动。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有关事项,不断提高常委会议题审议质量。持续开展机关干部大讲堂活动,引导机关干部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和法治思维做好工作的能力。认真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改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的“吃透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专题研讨竞赛”获第30届辽宁省人大新闻三等奖,在国家级和省级报刊杂志、新闻网站发表10余篇理论文章、新闻稿件,充分展现了人大制度在盘锦的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全体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得益于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法律法规宣传和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力度还不够大,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还不够密切,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这些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努力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用实际行动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作出人大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人大工作。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持续在悟深悟透、对标对表、见行见效上下功夫,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之中。要坚持学用结合、融会贯通,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定位要求,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找准依法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把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中, 推动人大工作始终与市委中心工作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努力使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保证党的意图和人民意愿顺利实现。

(三)努力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立法意见。在监督工作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集人大年度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确保党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在推进民生实事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双联系”工作机制,探索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逐步构建“群众提、代表决、政府办、人大评”的工作机制,确保民生实事项目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创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盘锦落地生根。

二、聚焦以良法保善治,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底色

(一)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做到守法律、重程序。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组织“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落实宪法宣誓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注重把市委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求结合起来,坚持“小切口”,突出“小快灵”,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把《盘锦市养犬管理规定》作为今年立法制定项目,严格法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积极发挥立法专家智库作用,健全立法协商机制,形成广泛立法共识。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和城镇燃气管理立法论证工作,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城市发展。健全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

(三)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发挥人大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对《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为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协同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确定检查事项和范围,抓住影响法律实施关键问题步步深入,以人大依法履职的扎实成效推动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的贯彻实施。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

(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人大监督工作融入经济发展大局,聚焦“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紧扣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数字盘锦”建设、做好“三篇大文章”等领域,深入分析经济发展形势,强化对经济运行质量的监督。有序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推进规划更好顺利实施。持续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等工作情况报告,提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功能,逐步扩大使用范围。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存量债务化解等开展重点监督,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注重审议意见清单化、跟踪督办常态化、落实办理台账化,开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构建全链条监督工作闭环。

(二)推动民生实事落实。加强社会领域工作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田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数字化基础设施改造、文旅融合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宗教历史遗留问题等专项工作报告,对西部三镇(街)振兴发展、辽河口国家公园协同创建、渔业发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活饮用水供水、不动产登记管理、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食品安全、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开展主任会议成员专题调研,通过民生“关键小事”的解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全面强化对履行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法定职责情况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旁听庭审、参加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聚焦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深化开展履职评议。加强人大任后监督,持续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全面地评价评议对象的政治素质、依法履职等情况,切实评出干劲、议出风采。进一步扩大履职评议的深度和广度,复制推广成熟经验作法,指导县区开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实现市县(区)全覆盖。

四、搭建履职服务平台,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建设。严密组织代表履职培训,科学制定代表培训计划,采取线上与线下、履职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落实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机制,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监督等工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监督建言渠道。依托代表之家、代表小组等活动载体,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延伸体察社情民意的触角,让代表在倾听民声、汇聚民意、凝聚民力中彰显人大力量。

(二)不断激发代表活力。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宣传,组织开展先进代表活动小组和优秀代表建议、优秀人大代表“一先两优”评选活动,发挥优秀典型引领作用,增强代表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代表履职动态管理和考核,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开展履职考评,落实代表退出机制,规范强化代表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让代表工作活起来、实起来。

(三)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提质增效。紧扣“内容高质量”,坚持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建议质量关,服务指导代表依法依规提出议案建议。紧扣“办理高质量”,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强化日常督办的基础上,精选一批代表意见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促进代表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着力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展现人大依法履职新形象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根基。学深吃透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项目化抓好任务落实。组织人大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班,全面了解掌握人大基本制度理论。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强化作风养成和纪律约束,树立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让崇尚实干、狠抓落实蔚然成风。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年龄、专业、知识结构,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履职程序。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宣传党的政策,讲好人大故事,增强人大宣传工作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密切市县(区)人大工作联动,定期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和重大事项监督,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宏图开启征程远,风好正是扬帆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实干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扛起人大担当、彰显代表力量、不负人民希望,奋力开创新时代盘锦人大工作新局面、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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