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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盘锦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改革委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盘锦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世纪疫情、洪涝灾害、重点石化企业涉税案件的超预期因素影响和冲击,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落实国家、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认真执行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持续推进“强规范、重实干、严督办”专项行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落实重大战略任务,经济基本盘保持稳定。经济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国家6方面33项、辽宁省8方面42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第一时间建立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助企纾困10条政策措施,确保政策直达企业。全市实现全口径退税40.3亿元,为473户市场主体办理延期还本付息69.6亿元,25家企业纳入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336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率达到99.7%,市场主体达到14.1万户、同比增长6.8%。国省重大战略有效落实。制定实施《盘锦市贯彻落实〈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行动方案》,确定6方面11项重点任务,推动辽河储气库群马1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项目纳入《东北振兴重点项目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2个独立工矿区避险搬迁项目获得中央和省7258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2022年工作要点,争取8280万元沿海经济带专项资金支持5个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与战略引领取得积极成效。建立“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推进石化、粮食、新能源等22个“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印发实施,推动21项纳入国家、省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事项全面落实,年度监测评估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基本达到预期。

(二)坚持扩大有效需求,经济运行稳定恢复。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定。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持续恢复、总量仍保持全省前列。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30亿元,位居全省第5,同比下降7%左右,较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0.9个、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4%左右,较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别提高1.8个、1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1.4亿元,位居全省第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83亿元,位居全省第5;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6396元、23057元,位居全省前3;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2%。项目投资后劲持续增强。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核准、能评批复等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即将全面开工。16个省级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双台子储气库群一期、光学电子产业基地等12个项目实现年内开复工,东北新发地农产品供应链中心一期、金发科技ABS一期2个项目实现竣工投产。出台《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实施若干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一班、一法、五率、三清单”项目推进机制,围绕头部企业本地配套谋划“五类同推”45个高质量项目,推动609个重点项目实现开复工、245个项目竣工,完成全年计划目标。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发放促进汽车消费专项资金补贴600万元,举办盘锦第十届汽车电商博览会等高质量展会6次,拉动消费4亿元。百年福街等街区被评为首批省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外资外贸基本稳定。盘锦高新区石油装备、盘山县水飞蓟省级外贸基地加快转型升级,抢抓RCEP机遇推动60家外贸企业参与拓展成员国市场,全年进出口总额达到115亿元。长春化工、联成化学、伟英兴3个重点外资项目加快建设,年度完成投资10.7亿元。

(三)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深入推进。开展“增强发展动能 推进振兴先行”专项行动,实施重点产业链培育提升行动,创新政企“双领办”推进机制,加快推动12条重点产业链23家头部企业、150家关联配套企业和235个重点项目融通发展。改造升级装备制造、油气采掘等“老字号”,新增数字化车间3个、智能工厂2家,辽河油田井、站数字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4.5%、37%。深度开发石油化工、粮食深加工等“原字号”,推进键凯聚乙二醇产业化基地等95个项目建设,实施北方沥青白油加氢装置等12个技术改造项目,中储粮仓储物流项目加快建设。培育壮大光学电子等“新字号”,加快推动中蓝光电、百思特达氮化镓等项目建设,集聚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数字盘锦、智造强市”加快建设。累计建成5G基站超过2600个,实现主城区、重点园区、中心镇街5G网络全覆盖。辽宁北斗综合应用示范等2个项目列入数字辽宁重点工程,8个领域26个数字化应用场景纳入省级清单。辽滨5G智慧园区成为东北首个国家级智慧化工示范区,实施辽河储气库群智能化、“北斗+5G”智慧海洋牧场等产业数字化项目。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全市“云网一体化”大数据支撑体系,政务数据挂接率超过90%。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红海滩风景廊道景区跻身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辽河文化产业园晋升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我市成为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城市。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不断发展壮大,园区关联注册企业达到42家。金融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开展多维度银企对接,全年存、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7.5%、3%。

(四)加速培育创新资源要素,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成效。精细化工中试基地被认定为全省首家典型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三力中科“甲基丙烯酸甲酯”等6个项目验证成功并实现本地产业化,新实施萘二甲酸等7个项目。大连理工盘锦产业研究院累计成立4家“企业分院”,盘锦检验检测中心向省级实验室迈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15家,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连续三年保持全省前列。创新主体和人才建设加快发展。梯度培育创新主体,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10家、增幅43%,新培育瞪羚、雏鹰等新型创新主体20家。实施盘锦英才计划,引进各类人才3165人,落地转化“带土移植”项目10个。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决赛,“辽河口非遗美食服务师”劳务品牌荣获国赛三等奖。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稳步提升。联合高校院所新建产学研联盟40家,全市各类联盟总数达到94家,8家被认定为2022年度省级典型联盟,信汇新材料等盟主企业的4个项目列入省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榜单,全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62项,技术合同登记额7.6亿元。

(五)改革开放纵深推进,发展活力加快释放。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出政务服务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51项,“医疗付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等3个“一件事”实现高标准集成化办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一网通办”各项指标持续提升,汇聚“一事一评”数据44万余条,首批7项“免申即享”惠企政策及时兑现。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持续推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改革,处置闲置土地430公顷。盘锦成为省内第3个实现商标、专利业务“一窗通办”城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4件。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73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国资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初步建立。推进高水平制度创新,2项制度创新荣获全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明显释放。建立93户“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全年完成“小升规”18户。中蓝光电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颐高科技创业园获评2022年度辽宁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抓实“千人助千企”活动,解决企业困难问题181个。开放发展新格局加快构建。推动珠-巴-新-盘陆海通道建设,阜盘铁路等重要项目纳入《加快推进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盘锦港拓宽型深水航道建成投用,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8个配套泊位前期工作顺利推进,港口通过能力达到7000万吨。深入开展综合保税区申建前期工作,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新功能线上应用,口岸通关进一步便利化。区域间务实合作取得进展。组织京津冀、长三角等大型招商活动,聚焦优势产业链开展以商招商、大数据招商、线上线下招商,全年新签约注册项目222个,实际到位内资320.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231万美元。推动与无锡产业协同、校企协作等方面对口合作,巨奇塑胶等3个合作项目投产运营,新签约高质量产业项目12个。落实与营口、锦州两市协同发展协议,辽西北供水工程等重点合作项目加快建设。持续推动对口援疆,开展文化演出、教育医疗人才交流以及幼儿园结对共建。

(六)持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协调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提升。如期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辽河两岸“一带双创”专项规划,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实施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和8个道路排水防涝项目,巩固螃蟹沟、六零河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维修路面11万平方米,植树3.5万株,建成口袋公园9个,解决33个小区17888户居民不动产登记问题。市政绿色生态及数字化基础设施综合改造项目获亚投行2亿美元贷款额度。协调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和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辽西北供水盘锦应急支线工程加快建设。京哈高速盘锦段扩容改造工程开工建设,5G智慧快速公交系统上线运行,盘锦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182万亩,粮食生产再获丰收,产量稳定在110万吨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9.96万亩,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联盟不断壮大,推行盘锦水稻“1+7”和盘锦河蟹“1+6”地方技术标准,稻蟹综合种养面积达到92.3万亩。生猪产能、存栏水平和规模猪场数量保持在合理区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维修改造“四好农村路”336.9公里,盘锦被评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制定实施《2022年省级美丽宜居村建设方案》,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4个。我市在全省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中位列地级市第一名。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开味泡菜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加快实施,振兴生态造纸热电联产项目完成改造。我市在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位居优秀等次。油地融合步伐加快。发挥油地融合“3+1”党建联盟工作平台作用,坚持油地“双领导小组”机制,召开油地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金海采油厂交通船出海等10项问题。辽河储气库群注气能力成为全国最大,双台子储气库群一期完成总工程进度的78%,马19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项目配套工程稳步实施。

(七)坚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完成盘山县、双台子区创建复核。出台《盘锦市深化“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无废城市”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辽河新城项目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被列入国家公园候选区。盘锦荣膺“国际湿地城市”。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推进。全年优良天数为318天,同比持平;PM2.5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5%。渤海(盘锦段)综合治理26项攻坚任务全面推进,4个国考断面、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考核标准。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治理,持续推动6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开展。盘锦绿色发展创新中心暨思爱普双碳创新中心投入使用,“盘锦指数”正式发布,为数据要素价值转化提供新路径。辽河口盐沼生态系统获批国家碳储量调查与评估试点。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开展37家重点企业现场监察,编制实施能耗替代方案,核定92万吨可替代空间。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城区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我市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示范市。

(八)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人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稳就业力度持续加大。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专项行动,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6场次,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到90%,6517户企业“免申即享”返还579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阶段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61765人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9340万元。深化“长护险”国家试点,重度失能人员长护险人均支付月标准提高至1850元。困难群体年度累计医疗救助限额提升至4万元。“四类”人群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776元/人月。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学前教育普惠率达85%,新增公办学位1170个,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课后服务学生参与率达到98%,“有效作业”模式获评教育部落实“双减”典型案例,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大洼高中被认定为省特色普通高中,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恢复办学。健康盘锦建设不断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市中心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由993位上升至625位,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托育服务机构增至136家。抓实“一老一小”,支持市中心医院嵌入式幼儿园等4个项目建设,辽河康养中心投入运营,我市连续三年获得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文体事业持续发展。辽河碑林投入运营,市工人文化宫开工建设,辽河美术馆等“三馆一院”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赛事活动。城市安全韧性水平不断提升。因时因势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抗疫不放松、防疫不过度。打赢抗洪抢险救灾攻坚战,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546人,成功封堵溃口,迅速恢复油田矿区生产生活,受灾群众全部顺利返乡回家。坚决扛稳保障区域性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有序开展市级储备粮油轮换、验收等工作。开展冬煤夏储、电煤保供调度,制定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清单,保障能源平稳供给。全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盘锦银行稳定运营,农信系统改革步伐加快。实施“千件化访行动”,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9%。深入开展危化品、渔业船舶、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通过省初评验收。

与此同时,档案统计、妇女儿童、信访安全、防震减灾、消防应急、民族宗教、外事侨务、退役军人、普法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经济尚未企稳向好,经济恢复的基础仍需进一步筑牢,稳住经济大盘压力较大;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尚未结束,头部企业本地配套水平不高,产业链培育提升面临困难较多;投资、消费、外贸的基础性作用仍有待提升;特别是金融、债务等领域风险依然严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仍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是盘锦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坚持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以港兴市,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

在充分客观考虑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基础上,结合“十四五”规划目标,按照既切实可行又能提振预期的原则,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量达到省要求标准。围绕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高效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增强发展动能 推动振兴先行”十大行动,重点做好以下9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重大战略任务,推动经济恢复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国家东北振兴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持续做好东北全面振兴2023年度要点工作,推动5个纳入国家东北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持续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三年行动方案,协同打造长兴岛—辽东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和精细化工产业带,推动陆海通道枢纽建设等30项重点工作任务。三是促进经济平稳回升。继续落实一揽子稳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增量措施,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精准直达”。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切实稳定工业经济,提高服务业支撑,促进农业稳定发展,确保主要经济指标稳定恢复。

(二)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一是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落实石化产业发展规划,围绕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下游产业链谋引项目,持续推动“减油增化”“减油增特”,构建“大化工+精细化工”发展格局。做好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推动石化产业健康发展。发展壮大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实施伊科思碳五综合利用等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键凯医药、东科新材料等项目加快建设,配套发展高端能源装备制造及油服产业链。二是加快建设东北粮食集散和精深加工基地。做大粮食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推进京粮粮食仓储物流基地、元立活性炭加工等项目建设,提升“北粮南运”物流通道配套基础设施。三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进程,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10个。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2家。推进北斗系统应用探索,布局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光学电子产业基地建设。四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推动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做大规模,支持新发地农产品供应链中心二期建设。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持续扩大红海滩风景廊道知名度、影响力,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

(三)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有效扩大内需。一是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健全“五类同推”模式,专班推进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加快35个高质量项目建设,促进金发生物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等257个项目如期开工,推动三力中科新材料等243个项目加快建设,全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500个以上。二是促进消费扩容升级。开展好汽车、家电、电商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高水平建设4个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建设3个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街区,打造潮流夜市、社区民生夜市等新型消费场景。盘活供销社系统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城乡市场。三是全面挖掘拓展发展空间。围绕头部企业本地配套、产业链培育提升、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谋引一批高质量项目。整合市县两级要素资源推动招商项目落地,争取国家、省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四是深入实施“央企+”行动,打造全国央地融合发展典范。支持辽河油田“千万吨油田、百亿方气库”建设、辽河石化建设稠油研产基地、北沥公司研发专用油品,拓展与中储粮、华润集团、融通集团等央企合作范围,争取更多央企将新项目、区域总部、营销中心等落户盘锦。

(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一是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精细化工中试基地升级,力争中试车间达到33栋,中试项目总数达到15个以上,初步建成省内最大、国内重要的精细化工中试基地。二是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大力引育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全年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100家,培育雏鹰、瞪羚企业15家,引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三是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与中科院沈阳分院、大连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战略合作,新建产学研联盟20家,实施重大攻关项目20项,全年力争实施科技成果转化70项。四是推动创新人才集聚。深入实施“盘锦英才计划”,强化科技型人才引育。柔性引进集聚“候鸟”人才,实施“项目+团队”的“带土移植”工程。全年引进科技创新团队7个、引进人才3000人。

(五)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活力动力。一是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不折不扣抓好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拓展“一件事一次办”领域范围,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大力实施简化审批、照后减证。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打造“履约践诺”信用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推动国资国企效能提升。完善市属国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聚焦核心业务板块,重点抓好辽西北供水、海洋牧场等一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管理提升”工程,实现企业降本增效,重点市属国企营业收入、主业利润总额分别增长3%以上。三是壮大民营经济。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推动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发展普惠金融,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四是优化开放平台载体。推进阜盘铁路前期工作、京哈高速扩容工程,畅通“北粮南运”通道。加快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推动盘锦港6个已建成泊位竣工验收、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2个配套泊位新开工,港口吞吐量增长6%以上。持续推进综合保税区申建,加快外贸基地转型升级,支持海外仓建设,新培育跨境电商企业20家。全年实际利用外资1.5亿美元。五是深入推动区域务实合作。深化与无锡产业协同、校企合作,谋划建设江南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盘锦分中心。推进仙人岛-盘锦原油长输管线扩能改造。常态化开展对口援疆工作。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聚焦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开展全域招商、全链招商,全年完成签约注册项目200个,实际到位内资增长10%。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3万亩,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13.3万亩。持续推行盘锦大米“1+7”、盘锦河蟹“1+6”系列地方标准,筹建盘锦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确保河蟹产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通过省级验收。深入实施“集体经济千村示范”建设,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加快农村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深化农垦改革,推进农垦土地资本化、资产化。抓好水源替代、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工作,新建改造农村公路120公里,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20个。二是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持续推动城市更新,做好“保交楼”工作,新改造老旧小区5个,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持续推进城镇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建成口袋公园15处。配合做好京哈高速盘锦段扩容工程,推动曙光大桥改建项目开工,推进胜利塘大桥改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完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三区三线”成果运用,建立多层次城乡融合空间体系,高起点建设“一带双创”,实施辽河景观带提升工程,建设美丽宜居街区和完整居住社区。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县域、镇街经济发展,全力突破“西部三镇街”振兴发展。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盘锦荣膺“国际湿地城市”为契机,协同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项目化推进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实施100万吨/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二是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空气优良天数达标率不低于省考核标准。强化“河(湖、湾)长”制,协调推进辽河等河流水域及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三是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加强能耗监控,确保完成省控能耗目标。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力争辽滨经开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创建通过国家验收。支持大金重工风电装备、辽河油田CCUS等项目建设,推动我市纳入海上风电规划国管海域登陆点。

(八)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电商等领域创业就业,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新增创业1万人。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发展以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为重点的补充保障。建设一批以照护为主、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三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幼儿园公办率达到52%以上。持续做好“双减”工作,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双一流”建设,推动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卓越专业群建设。四是推进健康盘锦建设。开展市中心医院、辽油宝石花医院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市中心医院脑血栓病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开诊运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改造建设托育服务机构4个。五是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创建国家级文旅消费集聚区,持续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支持更多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高广大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一是维护粮食安全。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二是保障能源安全。开展冬煤夏储、电煤保供调度,实现2023年电煤需求合同全覆盖,制定2023-2024年度天然气“压非保民”调峰清单,推动辽滨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切实保障企业和民生能源需求。三是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强国防教育与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四是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综合治理防汛救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五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大清收挽损力度。持续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深化个人信息保护常态化治理。

与此同时,做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台、信访、审计、统计、气象、邮政、文史档案等方面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广泛参加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认真采纳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阔步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沿着党的二十大指引的方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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