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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4日在盘锦市第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曲维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在服务发展、强化监督、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更深推进平安盘锦建设。办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8011183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61件1131人,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3.5%和26.6%,全市治安形势持续向好。依法从严打击邪教组织犯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2件2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抢劫、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6件8人,提起公诉7件7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历时10天顺利完成滕某某等人套路贷涉恶集团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工作,主犯滕某某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未发生负面舆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坚持配合与制约并重,依法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25件30人,助力反腐败斗争,维护盘锦政治生态。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成功办理5起企业合规案件,更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准逮捕2人,提起公诉11人,追捕1人,制发检察建议1落实安商惠企政策,加强与工商联、企业的常态联络,深入北方华锦、中蓝电子等企业走访调研,畅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积极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坚持以打促收,积极服务城商行和农信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依法惩治洗钱犯罪,深挖案件线索,使上游“罪”与“赃”无处遁形。

(二)为民司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活动对非法添抗菌剂、散装食品安全不达标等问题,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件,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助最高检霞光府小区南侧水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推动持续整改守护市民家门口的清洁双台子区院聚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问题,联合多部门建立回收点35处,从源头杜绝污染守护农村生态环境安全该案被省院评为优秀案件,做法被《辽宁日报》刊发大洼区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李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支持,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承担赔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41.73万元,让肆意损害公益者付出应有更高代价

全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85件次,做到了“民之呼,我必应”。深化司法救助,通过“四大检察”一体联动,为退役军人、困难妇女、残疾人、省外受害人等39人发放救助金86.5万元,让法律更有温度。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建立了涵盖律师、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各行业的听证员库,规范有序开展案件公开听证111件次,创新开展“上门听证”,成功化解胡某某刑事申诉案。

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4人,从严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500万元的常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6人,提起公诉29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提起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2件办理儿童食品和游乐设施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21件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帮助74名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03万元

(三)诉源治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社会在进步,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全年不批准逮捕430件690人,不捕率为59.23%,排名全省第1。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在检察环节依法释放6人,建议公安、法院变更强制措施19人,有效降低了羁押率。大胆、规范行使不起诉权,共不起诉111件122人。董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双台子区院相对不起诉后,主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公益活动8小时,既受到了惩罚,又提升了认识。

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8件,采纳率为100%。积极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生产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责,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兴隆台区院针对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网络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群众反诈防诈意识。大洼区院针对日租房、电竞酒店、文身店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盘山县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汽车清洗维修店铺散乱污问题,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管理。

开展法律宣传提升社会法治意识。“民法典”“国家宪法日”等为主题开展法律宣讲超5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50000余份。走进盘锦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讲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相关知识,为守好“养老钱”拉起“警戒线”。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新需求,开展“点单”式法律宣传活动8场次,惠及群众2600余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升,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蔚然成风。

(四)强化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并实质化运行,派员到办公室值班430余人次,召开案件联席会议81次,提供引导侦查、证据把握等意见169条。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253人,撤案4648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41件,纠正漏捕漏诉28被判处有期徒刑率为82.4%。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4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减、假、暂不当等违法案件162件,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纠正超期羁押、刑期计算错误、指定监管场所不当等违法行为86件,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加大对剥夺政治权利犯罪执行的监督,督促收监执行4人。深化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城郊院实践经验被最高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手册》吸纳。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提请省院抗诉1件,已获得支持;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法院已采纳10件纠正法院审判违法、执行违法117件,针对程序违法问题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成功办理了葛某某伪造虚假借贷关系骗取公积金等5件虚假诉讼案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帮助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民事主体提起公诉34件。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1件行政裁判案件提出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纠正行政审判违法执行违法案件57件,助推养成依法行政习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14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定分止争,息诉罢访大洼区院针对盘锦宝源温泉俱乐部不服盘锦市大洼区水利局非诉执行监督案,以听证促和解,保护企业平稳复工。

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配齐配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队伍,立案查处了吕某某玩忽职守等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五)一体推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用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和强化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提请市委出台《中共盘锦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新时代盘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切实提升机关党建质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学党史、新中国史、检察史,引导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正面宣传引领,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辽宁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发稿16篇,原创微视频《我的答案》被最高检评为三等奖,成为全国10家获此殊荣单位之一。

锤炼过硬检察队伍抓实“关键少数”,配齐配强两级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畅通年轻干部的遴选、挂职通道,充分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系统开展培训,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岗位练兵、综合素能提升班等50余期,全方位提升履职能力。张笑忱等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辽宁省第五届“杰出检察官”。

持续优化纪律作风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核查举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线索26件。针对捕后不诉、捕后被判免刑等重点案件,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责任到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制定出台《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扎紧检察权运行的“笼子”。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累计填报过问案件记录310件,是去年的13倍,百人填报率稳居全省前列。

积极推进脱薄争先。坚持月调度、月通报,对检察业务考核指标进行分析研判,持续优化办案数据。60项考核指标中,共有27项指标居于全省前5位,落后指标持续减少。兴隆台区院被评为全省先进院,双台子区院顺利实现“脱薄摘帽”。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上门征求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并获满票通过,优质高效办理代表交办建议2件。加强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最高检视察、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各项活动30余次,以公开、透明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盘锦检察取得的这些成绩和荣誉,得益于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更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理解、支持和配合。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进新时代盘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理念还须更新、落实。二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社会治理现代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等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检察队伍的斗争精神、主动意识、专业能力、工作作风等亟待提升。四是基层院脱薄攻坚、基础设施保障、大数据分析应用等尚需加强。问题就是责任,短板就是方向,我们要以更大气力解难题、开新局。

二、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弄通做实,切实推进新时代盘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强化党的领导,服务全市大局。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当好平安盘锦、法治盘锦建设“主力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金融安全、网络安全,高标准持续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更加精准服务保障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要坚持人民至上,展现检察担当。要时刻牢记“国之大者”,找准为民司法的着力点,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实事,让执法司法更有温度,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三要依法能动履职,提升监督质效。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全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化“质量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派驻+巡回”检察等重点工作,断优化刑事检察、精准开展民事检察、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四要锻造检察铁军,夯实发展根基。要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以高标准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促进养成“从政治上看”的习惯,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努力构建检察人员科学管理评价体系,以敢为人先、习惯优秀的进取姿态,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在肩催人奋进,征途漫漫前行必至。我们将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真抓实干,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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