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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盘锦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市贯彻实施《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殡仪馆2个(市殡仪馆、大洼区殡仪馆),每年火化遗体9800余具。经营性公墓2个(市鹤栖园公墓、大洼区龙凤园公墓),公益性公墓24处(市级1处、县区级1处、镇级6处、村级16处,公益性骨灰堂3处(县区级1处、镇级1处、村级1处),可提供墓位(格位)21万余盔,基本能满足全市的安葬需求。

近5年,我市年均死亡人口9914人,死亡率7.6‰。

二、近年来殡葬工作情况

2020年,我市将推行殡葬服务改革纳入民生实事,以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主要内容,突出抓好“六个一”工程,有效规范殡葬服务市场,遏制违法违规丧事活动和经营行为,不断推动殡葬服务质量趋利向好,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平均为百姓节约治丧费用约4000元。2021年,我市又将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民生实事,创新“飞地”模式推进市鹤栖园公益性墓园扩建,加快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新增公益性墓位6万盔。民政部、江苏省等上级、兄弟省市多次来盘锦调研学习盘锦经验。

一是加强殡葬设施管理。推进智慧化信息化殡葬,创新殡葬服务机构视频监测系统建设,涵盖全市19个殡葬服务单位,设置了40个监控点位。每逢重大祭祀节日,可以实现实时点调各祭扫点的火源管控、人流、车流等相关情况。线下,派驻县区督导组,实时指挥、错峰引导、及时调度消防车、救护车等保障资源,提高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效率,确保群众祭祀出行顺畅、祭祀安全。搭建盘锦民政殡葬服务管理平台,开通了24小时免费殡葬服务热线96144,为市民提供殡葬相关业务预约、政策咨询等“3大类9大项21小项”殡葬服务,实现了“线上一站式受理、线下一条龙服务”的殡葬服务模式,有效解决群众遇事慌乱、司仪管理服务不规范、特定行业服务标准公众了解甚少、行业规范没有参照等问题,为百姓提供便捷、透明、高效的办丧服务,为殡葬服务机构带来严谨、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模式,为政府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支撑。

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统筹各县区规划,制定了《盘锦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十四五”规划》,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规划指导,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治理散埋乱葬,预计“十四五”期末,使城乡群众的安葬需求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提升我市安葬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创新“飞地”模式推进市鹤栖园公墓扩建项目,积极协调盘山县、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政府,于市鹤栖园公墓现址西南侧购置盘山县187亩土地,规划盘山县、双台子区和兴隆台区的公益性园区和经营性园区,依托市鹤栖园公墓现有的公墓经营资质、优质的管理水平和品牌优势,由鹤栖园公墓管理所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破解了主城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缺少符合条件土地资源的难题和公墓限制城市发展的困境,有效规避了公益性公墓易亏损的风险。

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机构殡仪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共有高档火化机13台,运尸车辆26辆,市殡仪馆新建一座117平方米存尸冷库,可存放遗体150具,彻底解决了存尸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提高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我市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全部经物价部门审批,不存在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在显著位置设固定宣传板公开惠民殡葬政策内容,坚持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和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人体器官捐献者、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减免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021年5月1日至今共减免986人,减免费用146万元。

加大散埋乱葬整治力度,建立骨灰去向跟踪日报告制度,通过专人入户劝导、司仪灵堂劝导,层层锁定骨灰去向,引导百姓集中安葬,年减少散葬骨灰约2000具。持续开展违规建设经营墓地和硬化大墓专项整治,全市排查违规硬化大墓355处,已于2021年10月底前全部整治完成。

二是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8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小组,常态化对我市“违规殡葬用品、违法违规丧事活动、违法违规运尸行为”三大殡葬领域十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封停了双台子区统一村、大洼区三家子村纸活加工点。全市殡仪馆、公墓已全面禁止纸牛、纸马等纸扎实物入内,停止焚烧一次性纸绢花圈,改为电子花圈租赁。160家殡葬用品销售店下架违规殡葬用品,整改超范围经营殡葬用品的超市和佛店1962家。清理公墓和散坟区域的绢花、塑料花14万余束,交由京环集团统一无害化处理。重大祭祀节日期间,设置文明祭祀焚烧桶,引导市民规范有序焚烧。

每逢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春节等重大祭祀节日,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对全市区域内的殡葬销售网点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殡葬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为百姓营造健康有序的祭祀环境。今年清明节期间,共检查超市、花店、佛店80余家,下架了绢花、冥币等违法违规殡葬用品,要求部分未明码标价的商家立即整改,向商户进一步宣传了文明绿色的殡葬理念,共出动执法车辆32台次,执法人员94人。市市场监管局对盘锦市金鸿殡葬礼仪服务公司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市民政局探索将殡仪服务前置,成立了驻市中心医院和辽油宝石花医院殡仪服务处,有效遏制了非法运尸和“丧托”贩卖死亡信息的行为。

三是加强丧事活动管理。司仪是殡葬乱象的源头,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殡仪服务从业人员能力评定工作。邀请省殡葬协会,对全市殡葬司仪从业人员通过报名审核、入围考核、教育培训和能力评定考试四个程序的层层筛选,最终249人取得殡仪服务员、殡葬礼仪师、殡葬策划师能力资格。同时,建立从业人员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对其服务能力考核打分,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由市场进行优胜劣汰,逐步实现殡葬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

2021年5月1日以来,市殡仪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累计火化无名尸16具。

四是推进节地生态安葬。1999年至2023年我市共举办25次海葬活动,1431位逝者骨灰入海为安,参加人员3700余人。对参加海葬活动家属每具骨灰发放一次性补贴500元。同时,不断通过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群众转变丧葬观念,引领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尚。

鹤栖园公墓严格控制墓位建设标准,单个墓位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1.2米。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在“边角土地”设立小型化、节地式生态墓葬群,利用文化景观增设花坛葬,采用墓碑背靠背的节地安葬模式,减少公摊面积。园区内树木既作为绿化景观,也可用来树葬,提高了土地使用率。树葬在免费安葬的基础上,还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坛(盒)。目前可提供树葬1460穴,占总铺设量30%。

《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充分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殡葬设施、殡葬活动管理和各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殡葬违法处罚措施,加强了对殡葬违法行为的约束,实施至今,啃掉了很多过去殡葬领域无法解决的“硬骨头”,为我市殡葬管理和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三、存在问题

一是我市殡葬用地资源短缺,限制了公益性公墓建设。我市土地性质以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为主,公益性公墓建设多采用改造农村散坟集中安葬点、油田废弃井场、废弃地等方式,但因为土地性质问题,难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使用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导致新建公益性公墓土地缺乏,老墓地无法办理土地手续。

二是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联动能力不够高效。如在殡葬重点问题整治和散埋乱葬坟墓治理方面,受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河道管理、森林等多部上位法的约束,导致殡葬管理处罚权分散到民政、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多个部门,协同监管执法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还有待提升。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力度。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由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为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使用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未来自然资源部门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切实保障我市殡葬用地,为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殡葬设施预留出土地。

二是提升综合监管执法能力。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法律法规要求,聚焦殡葬领域具体监管事项,逐项理清责任,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分工,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下一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盘锦市殡葬管理条例》,聚焦民生关切,回应民心期盼,深入推进殡葬服务改革,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治理散埋乱葬问题,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引导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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