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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

      2024年9月27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开展盘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是人大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2021年5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积极开展条例的宣贯工作,及时制定并实施了与之相配套的《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多份文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抽查、巡查以及差别化监管机制。实施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差异化”管理,将全面质量监管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指出,尽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实效,但在条例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质量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底数不清、个别工程未经联合验收合格却已交付使用或者延期交付使用、个别单位对条例的理解存在偏差执行不够到位、联合验收效率还需提升等。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市政府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实施力度,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为条例的更好实施奠定基础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相关信息进行一次摸底清查。全面普查,不遗漏任何一项工程;查阅工程图纸、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利用无人机航拍等现代技术进行精准测量和定位;将所得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建立详细的数据库,对现存的所有工程和条例实施前遗留的质量隐患工程、条例实施后的违规工程都列出清单,做到底数清楚,一目了然,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底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条例更好实施打下基础,提供支持。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与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继续采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工程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过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确保条例得到有效执行。

三、进一步提高联合验收效率和质量,杜绝产生新的历史遗留问题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联合验收工作的监管力度,把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关,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质量问题。要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审批事项,制定验收时限,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与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环卫、通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验收工作同步完成。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高效、透明和验收结果的真实、准确。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条例实施的法治氛围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各种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提高公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和遵守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及供应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等八方责任主体关键岗位人员的法规培训,深入解读条例内容,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发挥社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违反条例问题的监督和曝光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盘锦市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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