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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拟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伟带领市人大监司委部分委员和工作人员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赴盘山县和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实地调研了县区行政审判的工作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盘山县和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并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至2025年4月期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89件,审结674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41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335件,审结29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件。2023年以来,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年均下降2.9%。2025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上诉率、二审开庭率、平均结案时间、调解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均值,其中上诉率全省最低,二审开庭率100%。为法治政府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经济高质量发展获司法助力

    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将行政审判工作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仅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注重将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审判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每一项审判工作都既能符合法律规定。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积极推动涉企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有效服务了“放管服”改革,监督并纠正了一系列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持。

    (二)司法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有效维护

    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法院依法判决了一批行政机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在深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方面,法院针对涉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房屋征收等案件,完善了立案审查及类案检索机制,重点监督了行政机关滥用裁量权、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了及时的救助和帮助。

    (三)定分止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显成效

    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通过聚焦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法院建立了“庭前送达+庭中引入+庭后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量。同时,法院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了一批违法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得到及时纠正。在健全全链条解纷体系方面,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原则,构建了“诉前引导调解+诉中联动化解+判后督促履行”的全链条解纷模式,推动行政争议从程序性审结向实质性化解深度转型。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审判质效提升,公正与效率并重得实现

    市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案件审判质效为核心,通过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专项行动,有效推动了质效指标的稳中向好。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压实了行政审判责任,严格落实了院庭长办案责任制,确保了裁判质量。同时,加强了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提升了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些举措的实施,使得行政审判工作在实现公正与效率并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机制尚待完善

    尽管法院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行政执法规范化仍缺乏系统性指导。当前,法院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多以个案反馈为主,缺乏针对执法共性问题的深入分析和系统培训。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

    (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能亟待提升

    虽然法院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庭审效果和争议化解的实质性。同时,行政争议立案后先行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环节的有机衔接还不够紧密,“分流”化解、前端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调解力量薄弱、调解流程缺乏规范性制度性文件引导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三)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亟待加强

    我市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法官需同时负责民事与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由于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在法律适用、证据规则及程序规范上存在明显差异,且行政案件数量相对较少,法官在行政审判领域的实践经验积累有限,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

    三、对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针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系统培训与规范化指引机制。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升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水平。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更加紧密的法治政府建设合力共同推进法治盘锦建设。

    (二)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推动实现各类解纷资源的有效整合顺畅衔接和充分运用。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渠道;同时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调解力量和调解流程的规范性制度性水平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整体素质能力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行政审判庭建设。同时加大对行政审判法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可以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法官参加研讨会等形式拓宽法官视野提升其审判技能和法律素养。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和空间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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