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 情况的审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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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等部门关于盘锦市202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持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5亿元,为预算的58.8%,同比增加5.0亿元,增长6.0%。财政收入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收入总量超过序时进度8.8个百分比。从全省排名来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居全省第5位,增幅居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
从收入项目看,税收收入54.4亿元,为预算的49.8%,同比减少1.7亿元,下降3.0%;非税收入33.1亿元,为预算的83.6%,同比增加6.7亿元,增长25.3%。
从收入级次看,市本级(不含辽滨经开区,下同)20.7亿元,占比为23.7%,同比增长29.7%,为预算的82.1%;县区级66.8亿元,占比为76.3%,同比增长0.4%,为预算的54.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亿元,同比增加6.8亿元,增长6.5%,为预算的46.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亿元,同比增加0.7亿元,增长2.5%,为预算的33.8%。从全省排名看,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限制,支出总量居全省第10位;但全市工资性支出、社保、教育、卫生健康、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增长较快,拉动支出增幅跃居全省第3位,保持了必要的支出强度。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亿元,为预算的38.3%,同比增加5.6亿元,增长144.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亿元,为预算的39.2%,同比减少3.0亿元,下降18.9%。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亿元,为预算的58.8%,同比增加11.5亿元,增长45.9倍。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亿元,为预算的50.3%,同比增加3.0亿元,增长59.5%。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3亿元,为预算的46.6%,同比增加2.4亿元,增长9.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3亿元,为预算的35.8%,同比减少6.6亿元,下降22.9%。
审查中发现,目前,全市预算执行中还存在着以下困难和问题,需要予以高度关注:
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下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5亿元,虽然增长6%,但税收收入下降3%,同比减少1.7亿元,非税收入占比较高(37.8%),同比增加6.7亿元,收入质量下降。同时,“三保”、债务还本付息、民生政策提标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部分区县财政自给率不足,依赖上级转移支付,财政运行面临较大风险。
二是零基预算改革推进缓慢,预算管理理念亟待转变。部分部门和单位对零基预算改革的认识不足,预算编制仍存在“基数+增长”惯性思维,导致“临时项目长期化、长期项目基数化”,支出结构固化僵化。部分领域财政资金“只增不减”,难以优化调整。各领域项目支出标准缺乏统一成本定额,同类项目预算差异较大。跨部门资金统筹力度仍需加强。部分项目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不清晰,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三是部分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预算编制准确率有待提高。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3%,未完成序时进度。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8%,市本级未形成收入。全市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分别为46.1%和33.8%,其中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教育附加支出仅完成预算的23%、4.2%。
四是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不牢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待加强。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还不牢固,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还没有完全建立,资产闲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三公”经费管控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存在“上限即为标准”的误区,住宿、餐饮严禁刻意卡线操作,也存在超比例配置固定资产情况,没有把“过紧日子”贯穿财政预算执行全过程、各方面。
二、下步工作建议
根据预算法等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要求,聚焦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进一步做好全市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全年收支平衡。要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财税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税源监控,严厉打击偷逃税、骗税、欠税行为,对重点企业和纳税大户要深挖税收潜力,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税收收入稳步回升,不断提高收入质量。要继续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盘活存量资源,进一步增加可用财力。积极对上争取各项资金支持,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确保实现全年收支平衡。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要压实预算执行责任,督促县区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执行进度滞后的领域,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定期通报进度,督促加快执行。要认真分析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形成的原因,针对性解决堵点,确保市本级国有资本预期收益按期完成。要结合编制明年预算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强前期调研,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实际需求科学测算预算,避免“拍脑袋”编制;探索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进度、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对连续执行滞后的部门单位考虑适当缩减下年度预算额度。
(三)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速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破除“基数+增长”惯性思维,对所有预算项目实行“从零开始”评估,取消非必要的“只增不减”机制,按实际需求和绩效优先调整支出结构;建立跨部门资金统筹协调机制,打破部门壁垒,集中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预算编制有科学依据,明确绩效目标并与预算执行挂钩。强化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对低效、无效项目坚决削减或取消资金,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四)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各级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带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继续坚持“大钱大气、小钱小气”的理财思路,切实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要加强节约意识教育,通过案例警示、政策培训等方式,推动各部门摒弃“上限即标准”误区,杜绝住宿、餐饮刻意卡线或超标准配置资产等行为。要严控“三公”经费与资产,细化“三公”经费管控措施。审计部门要结合审计计划,严查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财政、国资等部门要适时开展机关事业和市属国企清产核资工作,盘活闲置资产,建立资产配置与实际需求的匹配机制,避免浪费。要将“过紧日子”要求嵌入预算编制、执行、审计全流程,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形成“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