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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院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5月31日 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使常委会审议好这个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玉敏率市人大内司委部分委员,就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先后到两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市检察院成立案件质量管理处。2009年11月,双台子区检察院作为试点率先成立我省检察系统首个“案件管理中心”。2010年7月,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全市两级检察院先后成立案管机构,对受理、审结的案件由案管中心进行统一收送案件、统一分案、统一管理涉案款物、统一录入案件信息,形成了对外“大窗口”,对内“大监督”的案件管理格局,有效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办案效率的提升,为推动检察工作的整体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以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为根本,不断推进司法责任落实。市检察院结合实际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地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案件管理机制,强化了内部监督和制约,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一是管理制度化。修订完善《案件管理工作细则》、《错案瑕疵案件认定标准和办法》和《司法档案建立管理办法》等项工作规程,制定了《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案件管理大厅细则》等工作要求和标准,为两级检察院案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导。二是业绩数据化。案件管理部门将系统内真实反映的办案数据进行审核,并将这些数据提供给检察官管理部门,作为每名检察官年度考评的依据。三是通报评析制度常态化。建立了口头提示预警、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和月评查分析报告通报等机制,实现流程监控、质量评估、情况分析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是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案件质量评查是强化案件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两级检察院坚持以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全面查摆和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和人才库。制定了《盘锦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员人才库,组建由检察业务专家、资深检察官和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专项评查小组,保证案件评查工作质量。二是采取多种方式增强案件质量评查力度。逐步拓展评查的方式方法,加大上对下评查、交叉评查的力度,组织两级院开展交叉评查,确保评查范围覆盖到每位办案检察官,并逐渐覆盖到所有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和办案人员,评查结果由市院进行汇总并集中反馈,打破案件评查的地域、院际限制,解决因本位主义、人际关系等因素导致监督不力的问题。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有效运用。把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效衔接,把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记入司法业绩档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共自行组织案件评查45次,与业务部门共同组织案件评查12次,交叉评查2次,评查案件3650件。经评查确认,严重瑕疵案件3件,一般瑕疵案件18件。通过开展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通知整改等方式对案件办理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责,有效倒逼检察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进一步提升。

  三是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为核心,不断完善司法办案全程监督体系。案件流程管理是办案程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检察官办案绩效评估的重要基础之一。一是关键环节重点监督。两级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过程和节点的同步监督,突出对办案期限、强制措施、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共受理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2354件,全部做到涉案款物登记明晰,有效防止了款物随意处理、损毁和丢失等现象的发生。共受理批捕刑事案件嫌疑人7333人,不构成犯罪不捕40人;起诉刑事被告人6525人、不诉101人。监控发现法律文书错误、案卷材料不规范等卷宗共计115卷。二是弱点盲区全面监督。积极梳理办案程序中常见违法情形,全面把握监督弱点和盲区,增强监控点,认真筹划流程监控工作考核,确定6类案件纳入流程监控的考核范围,并明确监控案件数量达到全年案件受理数的硬性要求。运用人工、技术等手段监控案件共计3820件,发现各类问题86个,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及时纠正。三是流程预警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加强案件数据日常监管,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流程监控通报精准度。同时,优化预警提示功能,实时提出、及时纠正。建立案件承办人直接责任、办案部门负责人指导责任、案管部门监督责任“三责一体”流程监控监管新模式,精准抓住流程中出现的差错,确保办案程序依法规范。

  四是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抓手,不断促进司法办案公开透明。案件信息公开为便捷人民群众提供实时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推动依法规范文明办案,是检察机关司法便民的主要途径,彰显了司法公正和尊严。一是实现观念的转变。案管部门积极发挥监管主导职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检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转变,把公开变成一种常态和习惯,着力以办案公开透明促进提升司法公信。截至目前,已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263件,重要案件信息31件,公开法律文书1842件。2017年,全市两级院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85%以上。二是组织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督察。积极开展法律文书公开等工作的自查与检查,督促及时公开必须公开的刑事案件起诉书和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公开率与规范性上升明显。同时,随着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了案件信息从被动查询到主动推送、“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转变,使检察机关的服务更便民、更高效。三是规范律师接待工作。两级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效保障律师阅卷等执业权利。共接待律师阅卷822次,接待群众查询216次,为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复印、打印、拍照以及制作电子卷宗光盘等内容的“一站式”服务16500余次,保障了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总体情况看,全市检察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工作的部署,扎实有效地履行案件管理各项职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案管人员的监督意识不强。在流程监管过程中还心存顾虑,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明确后,责任变大,压力增大,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案件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有些案件管理机制、制度虽然出台,却只停留在纸面上,在实践中运用的不多,在执行中落的不严,没有取得应有的预期效果。同时,案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的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渠道不够通畅。三是案件管理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面对案管工作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部分案管人员对新时期案件管理的规律性认识离新时代工作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在案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还须进一步加强。四是部分案管人员工作能力需要提高。部分案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特别是检察业务数据的统筹应用程度不高,在揭示检察办案规律、反映工作态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等方面仍有差距。

  三、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议

  案件管理工作对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促进执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案件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加强案件管理工作对整个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党建引领、服务大局,提升案件管理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地把案件管理工作融入其中,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服务中争取主动。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来统领案件管理工作,确保案件管理工作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使案件管理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认识更加统一,步调更加一致,切实实现案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健全机制、加强监管,全面履行案管中心职能。建立完善案件管理相关机制,制定出台并修订一系列案件流程管理方面的办法和细则,从制度层面规范案件管理工作,为两级院案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指导。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责不应仅局限于案件的受理、分流等事务性工作,同时要起到应有的监管作用,对案件质量宏观把握,对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完备性等方面实质审查。要从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文书质量三个方面对案件质量管理。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定性有争议的案件、本地区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要加大评查力度,聚焦评查重点。

  三是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案管中心复杂繁琐的各项工作需要注重人才的培养。要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改革之机,深入研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定向培养工作,不断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充实案管队伍,选派精通业务,综合素质较高的人才充实到案件管理队伍中去,同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提高主动监管意识,摒弃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心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推行绩效管理、落实考核措施、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改进全市检察队伍的工作作风,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在全市检察队伍中营造出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工作氛围。

  四是公开透明、加强宣传,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寄予了许多新的期待。现在人民不但要求司法公正,还期待司法透明;不仅要求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好各自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求司法平等,还要求司法文明;不仅要求社会平安,还要求社会和谐。总之,现在人民对检察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为便捷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同时,加强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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