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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盘锦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盘锦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盘锦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9%(受减税降费影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18.7亿元,影响增幅13.8个百分点)。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16亿元,为预算的94.9%,增长6.4%;非税收入32亿元,为预算的118.6%,增长19.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2亿元,为预算的119.9%,增长13%。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亿元,教育支出21.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7.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9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亿元,农林水支出24.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2.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6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全市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35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4.6亿元,上年结余8.1亿元,调入资金2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8亿元。总支出合计为35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2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0.2亿元,为预算的364.4%,增长277.9%,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0.9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3.3亿元,收入总计为105.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68.5亿元,为预算的350.3%,增长164.2%。加上调出资金16.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3亿元,结转下年1.5亿元,支出总计为105.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2亿元,为预算的185.6%,下降86.3%。加上上年结余16.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为16.5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3亿元,为预算的156.2%,增长43.3%。加上调出资金2.6亿元,结转下年5.6亿元,支出总计为16.5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5.9亿元,为预算的133.7%,增长1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9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5亿元,为预算的116.2%,增长1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7亿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亿元,为预算的87.6%,下降9.5%(受减税降费影响,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6.5亿元,影响增幅12.6个百分点)。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37亿元,为预算的86.8%,下降9.7%;非税收入9.6亿元,为预算的90.7%,下降8.8%。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为预算的102.6%,增长1.6%。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亿元,教育支出4.3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8亿元,交通运输支出7.2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亿元,农林水支出6.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亿元。

  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国家有关预算政策,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总收入合计为25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4.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8.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88亿元,上年结余5.5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总支出合计为258.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8.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56.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9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6亿元,为预算的352.6%,增长159.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0.2亿元,调入资金0.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3.3亿元,收入总计为36.3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亿元,为预算的42.3%,下降40%。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9亿元,调出资金9.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2.4亿元,结转下年0.9亿元,支出总计为36.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6亿元,为预算的122.6%,下降96.4%。加上上年结余16.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为16.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3亿元,为预算的155.5%,增长42.6%。加上调出资金2.4亿元,结转下年5.6亿元,支出总计为16.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8亿元,为预算的127.3%,增长19.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3亿元,为预算的108.7%,增长12.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3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7亿元。

  (二)2019年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大力组织财政收入,收入总量和增幅保持全省前列

  面对减税降费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刚性支出不断加大的严峻形势,通过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发展动态,挖掘和培育新的收入增长点,堵塞管理漏洞,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努力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财政收入实现逆势增长。全市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第1位,财政收入总量位居全省第4位。

  2.妥善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政府债务风险

  多措并举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全年化解到期债务本息297亿元。抓住国家“开前门”规范举债融资的有利时机,储备、包装、申报新增债券项目,全年争取新增债券10亿元。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的意见》(盘政办〔2019〕25号),为打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实时调度还本付息及偿债资金落实情况,对高风险地区及时做出预警提示,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违约支付风险。

  3.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制发了《盘锦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盘政办发〔2019〕12号),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发了《盘锦市本级财政对外借款管理暂行办法》(盘财库〔2019〕111号),全年消化暂付款27.2亿元。建立盘活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全年回收存量资金2.8亿元。制发了《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盘财预〔2019〕65号),压减2019年项目资金2.2亿元。市委市政府带头压减2020年项目支出,市委压减24%,市政府压减40%。市直各部门中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压减比例较高。此外,常年坚持勤俭办事,表现突出的部门有市民政局、市工信局等。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及时转发、制发税收减免和收费基金清理等文件,动态更新并公开发布《盘锦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盘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盘锦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根。通过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以及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减轻企业税费负担41.7亿元。

  5.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制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盘政办发〔2019〕19号),规范市与县区责任分担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兑现乡镇新增财力全部返还的激励政策,返还乡镇资金1.4亿元,激发了乡镇发展积极性。全市30个乡镇财政收入完成24.7亿元,同比增长26.6%,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7.6个百分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将市本级80家单位、852个项目、6.2亿元资金纳入绩效监控管理范围,并对市本级30家单位、43个项目、2.1亿元资金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将县级“三保”特别是保工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动态监控和预警机制,对各县区“三保”特别是保工资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按旬进行调度,指导其制定“三保”风险应对预案,确保基层“三保”特别是保工资不出问题。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省级调剂金,调整市县两级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了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了社会稳定。

  7.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争取国家、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扶持资金,全年对上争取资金实现115亿元。市本级筹措调度资金14.7亿元,支持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动能培育平台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等项目。全市拨付支农资金24.6亿元,支持了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建设。支持129户中小微企业办理担保贷款29.7亿元,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创新科技贷款担保模式,会同省担保集团共同出资3亿元成立盘锦市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9年,全市各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是,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收入减收,刚性支出压力巨大,可支配财力不足,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债务的“权、责、利”未结合,“借、用、还”不统一,偿债压力巨大,债务风险日益凸显。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我国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盘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为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于加快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依据《预算法》和国家、省对编制2020年预算的有关要求,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及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要求,围绕“三个对标”,做到“五个必须”,强化“七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提质增效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经济发展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改进民生工作,持续提升民生福祉,加快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2020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3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23.1亿元,增长6.2%;非税收入35.2亿元,增长9.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15.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2%。主要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亿元,教育支出23.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7.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4.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亿元,农林水支出15.9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2.9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8亿元。

  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32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8亿元,上年结余6.9亿元,调入资金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1.7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32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亿元,结转下年4.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1.7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38.9亿元,下降51.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1.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亿元,收入总计为44.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22.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7%。加上调出资金15.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亿元,结转下年2.3亿元,支出总计为44.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2亿元,增长41倍。加上上年结余5.6亿元,收入总计为15.8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5.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6%。加上调出资金10.2亿元,结转下年0.3亿元,支出总计为15.8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9.1亿元,下降6.4%。主要是按财政部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不列入年初预算。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9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112.7亿元,增长11.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1亿元。

  2.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下降5.5%。其中:税收收入36.4亿元,下降1.5%;非税收入7.6亿元,下降2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88.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4%。主要支出事项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亿元,教育支出6.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亿元,农林水支出5.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3亿元。

  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是:收入总量为22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8.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6.2亿元,上年结余4.9亿元,调入资金27.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1.7亿元。可供安排支出的规模为222.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8.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6.9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4.7亿元,结转下年1.3亿元,为收支平衡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1亿元,增长3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亿元,收入总计为21.5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3.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8%。加上调出资金14.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4.1亿元,支出总计为21.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1亿元,增长163倍。加上上年结余5.5亿元,收入总计为15.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拟安排5.3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0.6%。加上调出资金10亿元,结转下年0.3亿元,支出总计为15.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5.9亿元,下降10.3%,主要是按财政部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不列入年初预算。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8.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99.3亿元,增长8.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2.1亿元。

  (二)2020年主要财政工作安排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实现应收尽收

  妥善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的新情况和新变化,紧紧围绕年度收入目标,加强各部门间沟通协作,不断拓宽理财思路,多措并举培植和壮大新的税源增长点,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均衡入库。

  2.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严格公务车辆使用,严审因公出国计划,减少、合并、从简安排会议和培训,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提效,为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腾出更大空间。

  3.强化政府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债务存量,确保完成2020年化债任务。继续做好债务预警监测,做到未雨绸缪、早做打算、做实预案,坚决避免出现兑付风险。及时置换以前年度到期的债券类债务,进一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做好新增债券项目储备,为提前争取债券资金打好基础。

  4.落实经济发展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应减尽减、应降尽降,更好地释放减税降费红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资本紧密结合,增加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投资,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创业企业加快成长。

  5.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指导乡镇规范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规范经费支出,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推进基层财源建设,提高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继续落实好支持“飞地经济”发展中财税收入工作和财政激励政策,鼓励乡镇招商引资上项目,进一步激发乡镇招商引资的动力和活力。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6.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围绕中央和省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等重大财政支持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和地区优势,找准对上争取资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切实提高争取资金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增强对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掌握政策倾斜方向,确保对上争取资金信息畅通、及时,使对上争取资金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稳步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

  7.支持改进民生工作,持续提升民生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下,合理安排民生工程和项目,切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强化保费收入征缴,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严格基金支出管理,积极做好中央调剂金争取工作等,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锐意进取,逆势而上,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加快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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