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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5月23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环资城建委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淑云的带领下,采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全市环境状况持续向好。2021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水环境改善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全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达标率87.1%,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9%,按照现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二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率100%。全市2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全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三是辽河干流4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IV类水质考核标准,优良水体比例50%,同比增加50%,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均值同比分别改善26.8%、15.2%和12.5%。四是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和区域声环境昼间总体水平均为较好等级。五是2020年,盘锦市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环境状况为良。

  (二)全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较好。2021年,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继续开展工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在全市域内逐步推进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大气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了大气环境实时全程闭环管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完善水质监测网络,明确考核断面主体,实施各县区水质排名月度通报,常态化落实水质污染补偿制度,“三水”统筹推进,多措并举保障枯水期水质达标,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土壤治理不断深入。四是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成果持续巩固。五是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我市“城乡一体化大环卫”及“辽河油田‘无废矿区’建设模式”已被筛选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模式。六是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年共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46件、行政处罚6185万元。七是以产业结构调整、环境质量提升、环境风险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等为重点, 大力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10月12日我市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殊荣,成为辽宁省首个地市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八是高质量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并开展应用,12月,我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授予“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得到落实。市政府从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督察督办等方面着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25项整改任务、198件信访案件全面完成,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确保问题不反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并完成案件复查回访工作,这次共交办我市31批63件信访案件,占全省总量的1.36%,信访件全省最少,得到督察组高度评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尽管2021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考核全部达标,但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城市排名中我市排在全省最后;经过近几年黑臭水体专项整治,螃蟹沟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于岗子断面水质达标,但螃蟹沟上中游地势较下游,水量不足,水体流动慢,保持水质达标难度大;污水处理厂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第一、第二、第三和大洼、盘山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去年1-10月进水BOD均值均未达标,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和118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未完全正常运行。农村塑料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畜禽养殖粪便、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等问题仍未妥善解决。土壤污染防治能力还须加强,对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用地的地块未全部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有的化工园区未建立事故应急池或者未按要求建设园区终端事故池;有的化工园区环境保护机制不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不充分;有的渔港含油污水、海水养殖场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影响近岸海域水质。

  (三)个别环境问题尚待解决。“绿盾2019”专项行动指出的问题还需抓紧完成。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尚未杜绝。有的小区周边的饭店、超市门前,一到傍晚就开始烧烤,油烟四起,污染环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仍需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步伐有待于进一步加快。

      (四)职能部门环保监管合力不足。环境保护涉及环保、住建、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协调配合不强、信息共享不畅、联合监管力度不够,存在监管盲区,不能做到全过程无缝衔接监管,尚未形成强大的环保监管合力。

        三、几点建议

(一)协同共治,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我市“生态立市、工业强市、以港兴市”目标。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不断增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环保法定职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依法治污水平。加强环境监管,增强治污主体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推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方面的资金、人力、设备的投入,确保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

(二)精准施策,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要守住生态红线、环境安全底线,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加强对工业园区及其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全面排查园区及企业应急指挥机构、责任人及责任分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池等标准化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制度,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和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近岸海水污染问题,要全面巡查含油污水处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面摸排海水养殖场养殖尾水排放口,尽快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有效改善近岸海水质量。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和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和薄弱环节上持续攻关,合理设置阶段性任务目标,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注重标本兼治,对需要马上办理的事情,可以先治标再治本;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坚持治本,综合施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污染防治任务,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巩固环境治理成果,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和“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成果,将成功经验和作法用制度、规划等固化下来,常态化坚持,持续深化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全力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倒排工期,持续加压,挂账督办,确保加快整改、逐一销号。抓好碳达峰工作落实,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推动碳排放总量控制等政策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建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的实际,围绕数字盘锦、智造强市建设,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严格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两高”行业淘汰退出和绿色化改造,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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