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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5月23日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其家庭幸福安宁,而且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为了促进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了工作调研,对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了较为全面地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未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检察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2018年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大洼区检察院集中办理,2022年是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五年。近年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新时代未检工作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运用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犯罪预防、关爱救助等方式手段,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认真落实双向保护,依法履职办案。全市检察机关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快批捕、从严起诉。近三年,全市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8件56人,提起公诉46件59人;其中审查逮捕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0件36人,提起公诉26件28人。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针政策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和特殊检察制度规定,开展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回访等方式履行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执法监督。重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和部门协作配合,深入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35名检察干警在辖区内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22次,受教学生达22400余人,发放法治教育资料21300余份;制作微视频,深入学校社区建设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和普法基地,创建未检智慧法治教育平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预防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常态化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团委、妇联等同志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市检察院录制了网络宣传教育短片,通过市教育局在线平台走进了全市100所中小学生的网课课堂,达到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三)齐抓共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共同配合开展“校园配餐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教育、妇联等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协作联动;创立合适成年人制度;借助共青团组织培育扶持专业的青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协助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被害人救助等工作;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和办案场所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等,积极形成了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强化了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

(四)因地制宜,探索未检工作亮点。“两个帮扶”工作为重点,助力未成年犯精准帮教。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14名未成年犯开展“两个帮扶”工作,市检察院针对全市未成年犯进行全面排查,深入了解每名被帮扶的未成年犯的具体情况,建立详细的帮扶档案。以未检业务集中办理为抓手,实现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我市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部集中到未检部门办理。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不必要羁押;建立“监护教育指导微信群”,加强对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的监督强化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监督和指导作用;积极稳妥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范围,积极办理系列侵犯涉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检察监督质效。

二、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全市未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

(一)思想理念有待转变。我市未检工作起步相对较晚,未检工作理论尚在摸索过程中。实际工作中,未检办案人员在捕诉办案之外还承担着法律宣传、跟踪帮教的任务,往往重司法办案、轻诉讼监督,对法律监督职能重视力度不够,缺乏将法律监督贯穿于整个未检工作的意识。一些检察官传统的办案思想模式没有转变,基本沿用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和模式,忽略了对涉及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相关事实和依据的审查。对作出不捕不诉处理的,怕被人诟病为“人情案”、“关系案”,对主动适用、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存在畏难情绪“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落实不足。

(二)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有待完善。关爱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实际工作中,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资源较分散,没有形成整体合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帮教专业人员、专门设施和配套机制比较缺乏,法治宣传教育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对于失学、辍学、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信息共享不够通畅,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程度较低,需要多种社会资源的参与和介入。

(三)特殊保护制度落实监督不到位。修改后的刑诉法新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确定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专门化的发展方向,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对未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未成年人特殊诉讼程序、制度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如社会调查与评估、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落实还需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专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目的就是将对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的处遇区别开来,这一特殊程序有时并未完全落实。 

(四)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因受编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全市未检工作常年处于案多人少状态。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办理刑事案件挖掘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的意识不强,对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有待强化。案外帮教人员少,专业化程度不足,对涉案未成年人在关爱、教育、帮扶等方面的帮教资源较为分散,无法做到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情况、所需帮扶情况进行甄别排查,以及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或未成年受害人进行跟踪回访等等。

三、未检工作相关建议

未成年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充分体现了对未检工作的重视。面对“四大检察”在未检全面推行的形势,如何依法履职尽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即是新任务,又是新挑战。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治理。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司法综合治理。落实"双向保护"司法理念,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要坚持特殊保护,树立优先保护、区别对待、帮教矫治、感化挽救的理念,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地使涉罪未成年人认识罪错,顺利回归社会。要坚持综合保护,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将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方面,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等其他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既要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也要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同等保护,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并持续跟踪司法救济、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后续保障的落实情况,注重矛盾化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强化社会管理,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过去专项督导活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到位。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要强化司法衔接,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配合。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大力度,不断为未成年人文明上网、绿色上网、安全上网创造良好环境。市场监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小卖部、临时摊点的检查,强化食品卫生监管。文旅部门要加强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管理,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消费。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无缝对接,形成教育合力,构建学校有人教、家庭有人管、社会有人抓的立体型工作格局。民政、卫生、共青团、妇联、社区等单位,要加强联合,摸清特殊家庭的底子,深化特困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心理健康问题家庭等特殊群体帮教救助,倾注更多的关心关爱,让他们的子女幸福健康成长;要帮助未成年人家长端正教育理念,树立正确成才观。要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开展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犯罪诱发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力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大格局。

(三)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要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继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全覆盖。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法律讲堂、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全面提高在校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进一步适应未成年人对信息关注的变化,积极宣扬法治精神,在继续开展社区法治宣传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未检工作,通过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资讯与青少年进行网上交流,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要结合线上线下方式聆听青少年心声、解答青少年困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的精神文化食粮,推动广大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守法,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未检工作水平。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未检专业人员配备,制定未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推进未检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将未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细抓好。要细化特殊程序办案规定,加大软硬件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办案质量和帮教效果为核心,涵盖少捕慎诉、帮教挽救、落实特殊制度、开展犯罪预防等工作内容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活动,着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未检队伍,推进未检工作健康发展,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之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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